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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经热评丨债券承销费率再创新低 “价格战”也要有底线

每日经济新闻 2022-09-28 22:57:26

每经特约评论员 曹中铭

没有最低,只有更低。日前,广发银行公示了260亿元金融债的6家中选候选主承销商名单及服务费率情况。6家主承销商分别是中信、国泰君安、广发、光大、中银国际等5家券商和招行广州分行,其服务费率在0.000046%至0.0002%之间。按此测算,这些承销商可获得的服务费用也才1.196万元至2.6万元之间。低于千万分之五的服务费率,也创出新低。

虽然1‰的债券服务费率此前是惯例,但券商投行在债券承销上的“价格战”早已打响。2019年中信证券与中金公司承销中国核电78亿元可转债的服务费率尚在万分之三,但近几年来,券商承销债券的服务费率却越走越低,也凸显出“价格战”愈演愈烈。比如,去年8月份广发银行600亿元金融债的服务费率在百万分之一至百万分之三之间。即使是最低的服务费率,也远远高于千万分之五的水平。

金融债服务费率持续走低,并非没有原因。一方面,金融债发行风险不高,由于较为抢手,因此也容易发行。另一方面,券商在发行金融债券时竞争激烈,如果服务费率较高,将没有任何竞争力,而出局则是大概率事件。此外,金融债发行规模往往较大,动辄数十亿元甚至是数百亿元,非常有利于承销商冲击业务规模,提升行业市场排名。而且,通过较低的服务费率中选,有利于承销商加深与发行主体之间的关系,为今后的合作打下基础。

但服务费率越报越低,可能引发两大问题。其一,行业的不正当竞争。券商承销债券服务费率持续走低,甚至达到低于千万分之五的地步,显然是不正常的,这也是行业不正当竞争所造成的结果。这样的结果,无疑值得商榷。其二,收入或难覆盖成本,券商只赚吆喝不赚钱。260亿元的承销项目,虽然没有发行风险,但收取的费用最高只有区区2.6万元,券商自已投入的人力、物力可能远远不止这个数。而且,如果主承销商下面还有分销商,或者是联合承销,则亏损几成定局。

事实上,针对债券承销所出现的低价竞争甚至是恶意竞争问题,监管部门也出台了相关的规章制度。如2021年8月,交易商协会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债务融资工具承销报价规范的通知》;同年9月份,中证协发布了《证券公司公司债券业务执业能力评价办法》;今年4月份,中证协又对《公司债券承销业务规范》进行了修订。这一系列规章制度的出台或修订,无疑都剑指债券承销。

但债券承销服务费率持续走低说明,这些规章制度并没有起到很好的规范与约束作用。而且,券商这种不正当竞争行为,既伤人又伤己。从利益上讲,由于费率太低,券商获利很少甚至会赔本。互相伤害的结果,必然对行业的发展产生负面影响。

笔者以为,即使是债券承销打“价格战”,也应该有底线,没有最低只有更低的闹剧早该结束了。基于此,笔者建议,监管部门可根据债券承销的特点、规模等,制定出服务费率的下限,突破下限即视为违规,并应作出相应的处罚。比如暂停违规券商承销债券资格等。

从另一个角度上讲,券商债券承销服务费率的持续走低,也凸显出券商行业竞争的激烈程度。目前券商行业最大的短板在于业务同质化严重,这是行业一大致命缺陷。今后,随着各项业务向头部券商集中,中小券商的竞争压力增大,生存环境将更加局促,那么将可能导致某些券商为了生存与发展铤而走险。因此,如何解决券商行业同质化问题,让中小券商在激烈竞争环境中生存与发展,是包括头部券商在内的所有券商必须思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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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经特约评论员曹中铭 没有最低,只有更低。日前,广发银行公示了260亿元金融债的6家中选候选主承销商名单及服务费率情况。6家主承销商分别是中信、国泰君安、广发、光大、中银国际等5家券商和招行广州分行,其服务费率在0.000046%至0.0002%之间。按此测算,这些承销商可获得的服务费用也才1.196万元至2.6万元之间。低于千万分之五的服务费率,也创出新低。 虽然1‰的债券服务费率此前是惯例,但券商投行在债券承销上的“价格战”早已打响。2019年中信证券与中金公司承销中国核电78亿元可转债的服务费率尚在万分之三,但近几年来,券商承销债券的服务费率却越走越低,也凸显出“价格战”愈演愈烈。比如,去年8月份广发银行600亿元金融债的服务费率在百万分之一至百万分之三之间。即使是最低的服务费率,也远远高于千万分之五的水平。 金融债服务费率持续走低,并非没有原因。一方面,金融债发行风险不高,由于较为抢手,因此也容易发行。另一方面,券商在发行金融债券时竞争激烈,如果服务费率较高,将没有任何竞争力,而出局则是大概率事件。此外,金融债发行规模往往较大,动辄数十亿元甚至是数百亿元,非常有利于承销商冲击业务规模,提升行业市场排名。而且,通过较低的服务费率中选,有利于承销商加深与发行主体之间的关系,为今后的合作打下基础。 但服务费率越报越低,可能引发两大问题。其一,行业的不正当竞争。券商承销债券服务费率持续走低,甚至达到低于千万分之五的地步,显然是不正常的,这也是行业不正当竞争所造成的结果。这样的结果,无疑值得商榷。其二,收入或难覆盖成本,券商只赚吆喝不赚钱。260亿元的承销项目,虽然没有发行风险,但收取的费用最高只有区区2.6万元,券商自已投入的人力、物力可能远远不止这个数。而且,如果主承销商下面还有分销商,或者是联合承销,则亏损几成定局。 事实上,针对债券承销所出现的低价竞争甚至是恶意竞争问题,监管部门也出台了相关的规章制度。如2021年8月,交易商协会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债务融资工具承销报价规范的通知》;同年9月份,中证协发布了《证券公司公司债券业务执业能力评价办法》;今年4月份,中证协又对《公司债券承销业务规范》进行了修订。这一系列规章制度的出台或修订,无疑都剑指债券承销。 但债券承销服务费率持续走低说明,这些规章制度并没有起到很好的规范与约束作用。而且,券商这种不正当竞争行为,既伤人又伤己。从利益上讲,由于费率太低,券商获利很少甚至会赔本。互相伤害的结果,必然对行业的发展产生负面影响。 笔者以为,即使是债券承销打“价格战”,也应该有底线,没有最低只有更低的闹剧早该结束了。基于此,笔者建议,监管部门可根据债券承销的特点、规模等,制定出服务费率的下限,突破下限即视为违规,并应作出相应的处罚。比如暂停违规券商承销债券资格等。 从另一个角度上讲,券商债券承销服务费率的持续走低,也凸显出券商行业竞争的激烈程度。目前券商行业最大的短板在于业务同质化严重,这是行业一大致命缺陷。今后,随着各项业务向头部券商集中,中小券商的竞争压力增大,生存环境将更加局促,那么将可能导致某些券商为了生存与发展铤而走险。因此,如何解决券商行业同质化问题,让中小券商在激烈竞争环境中生存与发展,是包括头部券商在内的所有券商必须思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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