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报 2014-11-10 15:39:15
最近,家住上海的施先生拿着落款为某金融单位的纸质邀请函,来到浦西闹市区一家酒店,参加一个客户答谢暨理财推介会。
陷阱二:和各大金融机构都是合作关系
为了吸引投资者,一些第三方理财公司重金挖角银行、基金或保险公司销售人员。待他们离职后,利用手中的客户关系,继续打着银行和保险的名义吸引客户,举办产说会。并在网站、或宣传材料上,把这些金融机构都列为合作单位,借机推销自己的产品。
这一做法,无疑是一种侵权和违法行为,投资者一定要通过官方渠道到相关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求证,不要被“合作单位”光环所误导。一旦发生风险,这些“合作单位”从法律上来说,不会负有任何赔偿或给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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