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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冠股份:因信息披露不准确收到吉林证监局警示函

每日经济新闻 2026-07-24 21:27:17

每经AI快讯,7月24日,金冠股份(300510.SZ)公告称,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吉林证监局警示函。经查,公司于2026年7月22日披露的中标金额约2.52亿元,次日更正为约1.57亿元,错误金额0.95亿元,占更正前金额的37.76%。上述行为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吉林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董事长邬劲松、副董事长张艳利、总经理马丹阳、董事会秘书吴帅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诚信档案。公司表示将吸取教训,加强信息披露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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