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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骑小黄车猝死,ofo无过错却被判补偿15万!法院理由是…

每日经济新闻 2019-01-28 07:20:24

浙江的姚先生在骑行小黄车时,突然从小黄车上摔下倒地昏迷,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姚先生的父母将ofo小黄车的运营方北京拜克洛克公司起诉到法院,索赔117万余元。中国裁判文书网日前公布的判决书显示,浙江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判决小黄车公司支付姚先生父母经济补偿15万元。

每经编辑 李净翰    

图片来源:每经记者 张海妮摄

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的一则判决,引发了社会广泛热议。根据判决书披露:

2017年7月25日下午,在浙江杭州,该男子通过支付宝扫码方式解锁了一辆ofo小黄车,骑行过程中突然从车上摔下,倒地昏迷,送医后抢救无效死亡,死因为猝死,未发现明显致命外伤。

此后,死者父母向ofo小黄车的运营方北京拜克洛克公司索赔117万余元。

最终,浙江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判决小黄车公司支付经济补偿15万元。

图片来源:裁判文书网

值得一提的是,法院在判决中指出,ofo小黄车公司在姚先生死亡中无过错,那么ofo依然要赔偿的依据又是什么呢?

法院理由:从公平责任原则考虑

每经小编(微信号:nbdnews)了解到,裁判文书网披露的信息显示,2017年7月的一天,姚先生骑行小黄车至莫干山路和石祥路交叉路口附近时,从小黄车上摔下倒地昏迷,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医院《医学死亡证明》记载姚先生的死因是:猝死、不详。公安机关法医对姚先生尸体进行了尸表检验,检验结果为:死者头部、手部、颈部多处软组织挫伤,未发现明显致命外伤。

支付宝为小黄车的使用投保了骑行意外险,由国泰保险公司承保;小黄车公司为小黄车投保了旅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太平洋保险公司承保。

2017年8月,太平洋保险公司向姚先生家属下达需进行尸体解剖检验通知书,但遭到家属拒绝。后太平洋保险公司作出不予受理通知书一份,太平洋保险公司称,关于姚先生因骑行ofo车辆猝死的保险索赔,因不能提供尸检报告无法证明死亡原因属于意外事故,姚先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项下的赔偿责任无法认定。保险公司无法受理姚先生父母的报案索赔。

因就赔偿事宜跟小黄车公司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姚先生的父母于是将小黄车公司起诉到法院,索赔死亡赔偿金等共计117万余元。包括:死亡赔偿金1025220元,丧葬费28192.5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00元,处理丧事事宜人员的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20000元。

对此,法院认为,《民法通则》规定,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规定,《侵权责任法》规定,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担损失。上述规定,体现的即为公平原则。

在本案中,没有证据证明姚先生的死亡与小黄车公司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也没有证据证明小黄车公司对姚先生的死亡有过错行为。姚先生父母以侵权为由,要求小黄车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的主张,缺乏依据。但在现实生活中,有些损害的发生行为人虽无过错,但毕竟由其引起,如果严格按照无过错即无责任的原则处理,受害人就要自担损失,这不仅有失公平,也不利于和谐人际关系的建立,因此,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担损失。

姚先生作为小黄车的使用人,客观上支持了小黄车公司的经营活动,并使其获得了经营利益,故从公平责任原则考虑,应由小黄车公司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这既是对亡者的一种告慰,也是对生者失去至亲的一种安慰。结合本案实际情况及小黄车公司的经济补偿能力等考虑,法院酌情确定由小黄车公司给予姚先生父母经济补偿15万元。

图片来源:裁判文书网

另据央广网消息,ofo小黄车有关负责人给出书面回应称:此案件在2018年即审理并处理完结,谢谢大家的关注。根据去年的法院判决结果,ofo是无过错方,所以并不影响用户骑行规则条款。

用户向共享单车企业索赔门槛不低

舆论关注此案的焦点是,但既然ofo小黄车一方无过错,为什么法院还要判其支付15万元的赔偿金?共享单车平台究竟是否该为此担责?

据央广网,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中心特约研究员赵占领表示,在现实生活中,有些损害的发生行为人虽无过错,但毕竟由其引起,如果严格按照法律的无过错即无责任的原则处理,受害人就要自担损失,这不仅有失公平,也不利于和谐人际关系的建立。赵占领表示:

“但是毕竟用户骑的是小黄车的单车,那么小黄车它应当有一定的提示的义务。比如说用户有某种疾病,不适合去骑自行车,或者是骑自行车过程中有可能会出现一些意外,它应当尽到这样的一些提醒,但实际上它没有提醒。

另外从公平责任角度来讲,法院肯定会判小黄车承担一定比例的责任,担责任比例一般不会太高。可能20%都不到。这就是基于一个公平原则。”

图片来源:摄图网(图文无关)

每经小编(微信号:nbdnews)了解到,目前,多家共享单车企业已为自行车购买产品责任险。

前文也提到,ofo共享单车为用户购买的用车保险包括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和旅行人身伤害意外保险。在规范使用ofo共享单车的骑行过程中,被保险人遭意外伤害,可申请报销合理且必要的医疗费用,经判定若符合被保条件,可获得最高1万元赔偿。在规范使用ofo共享单车的骑行过程中,被保险人遭到意外伤害导致身残、身故,可申请最高50万元赔偿。

摩拜单车则是与众安保险达成战略合作。如果用户在使用单车时,因为自行车本身的原因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并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残废,或者造成第三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且经司法、行政等部门判定生效,摩拜单车方面将承担经济赔偿责任,这一赔偿由保险公司负责。

哈罗单车与中国平安达成合作,定制了骑乘人员短期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保险金额最高30万元,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额最高1万元。如恶劣天气骑行发生意外事故,用户将会得到双倍赔偿。

“各品牌共享单车的使用协议中,大都有保险条款。但细细分析,一旦出现相关问题,用户的索赔难度不小。”据山西晚报此前报道,在太原从事法律援助工作的钱律师介绍,尽管多家共享单车公司此前声称已为用户投保,但运营协议中都有严格的免责声明——除非用户能证明意外是单车缺陷导致,否则不承担法律责任。分析摩拜单车、ofo、哈罗单车、小蓝单车、酷奇、永安行6大共享单车的相关服务协议,不难发现,其中4家为用户购买保险的运营方均有类似表述,一旦发生相关事故,这一条款将大大抬高用户的理赔门槛。

每日经济新闻综合北京青年报、央广网、山西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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