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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增值税新政“发红包”水电或迎投建热潮

2014-03-14 01:50:35

每经编辑 每经记者 赵春燕 发自北京    

每经记者 赵春燕 发自北京

日前,国家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大型水电企业增值税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给予大型水电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

一直以来,水电因为开发成本高,盈利水平相对较低,企业投建热情较低。昨日(3月13日),中国能源网首席信息官韩晓平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此项增值税优惠政策对于水电行业是非常大的利好,将推动水电行业迎来一轮投资、建设热潮。

直接增厚公司净利润

《通知》显示,财政部针对水电行业实施的增值税返还政策为:装机容量超过100万千瓦的水力发电站(含抽水蓄能电站)销售自产电力产品,自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8%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自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12%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瑞银证券分析认为,此项政策利好拥有大型水电站的上市电力公司,新政策执行后,拥有百万千瓦以上规模水电站的上市电力公司将受益。

招商证券研报称,根据《通知》,若按原增值税率17%计算,将提升相关企业毛利率9个百分点。受优惠政策影响,国投电力、川投能源、国电电力净利润将分别增厚7.1亿元、6.5亿元、2亿元。

昨日,国投电力证券部人士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此项政策确实会为该公司带来利好,但具体数额还没有测算。

将催生水电投建热潮

作为清洁能源的水电,国家支持的意图非常明显,不过水电的发展面临投资回收期长、开发成本越来越高以及电价低、盈利低的问题。

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会副秘书长张博庭日前曾撰文指出,根据国家“十二五”规划,为实现减排承诺,2020年我国水电装机容量至少要达到4.2亿千瓦。依据水电工程建设周期4至8年的基本规律,我国 “十二五”期间的开工规模应达到1.2亿千瓦。但截至目前,常规水电核准开工规模仅2684万千瓦,不足规划目标的四分之一。

张博庭在文中称,由于企业水电开发积极性下降,2013年我国水电的核准开工量再创“十二五”以来的新低,到11月底仅为482万千瓦。

据了解,目前水电行业的投资回报率大概在8%,属于较低水平。

“这项增值税政策,对于整个水电行业都是非常大的优惠,将带动水电行业的投资建设热潮。”韩晓平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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