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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准发次债 保险集团募集次级债管制松绑

每经网 2013-03-29 02:05:39

每经记者 李听 发自上海

3月28日,保监会发布《关于修改〈保险公司次级定期债务管理办法〉的决定》,修正此前“保险集团不得募集次级债”的要求,放开了对保险集团(或控股)公司募集次级债的管制。

在保险从业人士看来,新规放开对保险集团募集次级债的管制,是顺应金融混业趋势、放松保险集团资本监管的体现。

事实上,在资本市场疲软的环境下,保险公司要保持充沛的偿付能力,基本选择股东注资、定向增发和发行次级债方式及再保险的方式,以缓解资本金紧张的压力。而保险子公司发行次级债存在上限‘天花板’,若干保险机构次级债额度将近用尽。从长期来看,放开集团层面募集次级债之后,将让保险集团在筹集资本金、提高偿付能力充足率方面拥有更大灵活性。

一位投行人士在与《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交流时表示:“一段时间以来,基金销售、基金募集牌照对保险和资管公司放开,五大国有银行完成了保险业布局,跨行业的金融控股集团在未来会更多出现在市场上。在此背景下,新规给予了金融集团依靠综合资本实力统一发放次级债的可能,对于保险业之外净资产比较多的集团而言,获得了更多发行次级债的机会(以净资产的50%为限)。新规利好于控股集团如平安、太保等多元化经营的公司。”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到,2012年保险公司次级债的审批通过规模为731亿元,较2011年次级债获批发行规模增长26.6%。在2012年的次级债融资中,发债主体主要是上市险企,非上市险企极少出现在去年的次级债融资潮中。

责编 何建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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