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
更多

每经网首页 > 更多 > 正文

重污染退出机制尚无出台时间表 技术升级或更可行

每经网 2012-11-28 09:40:50

每经实习记者 李彪 发自北京

近年来,国家一直在不遗余力的加强重污染企业审查,重污染企业退出机制酝酿多年仍未出台。

11月27日,据环保部内部人士透露,重污染企业退出机制按照节能减排要求,一直在研究,时间不能自主。

退出机制尚无出台时间表

重污染企业整治是我国环保发展必须要迈的一道坎,重污染企业退出机制也已酝酿多年。

2009年11月,中国环境保护部环境影响评价司司长祝兴祥就曾指出,中国将加快建立重污染企业退出机制,通过合理的政策引导等综合配套措施,加快产能过剩重复建设行业中重污染企业退出步伐。退出的范围包括重污染、高风险、严重危害周围人群身体健康的、落后的生产工艺和设备。

随后祝兴祥在公开场合说,为实现节能减排目标,退出采取上大压小,关停并转等方式。

2010年4月,环境保护部政策法规司司长杨朝飞表示,环保部政法司正在制定一个关于重污染企业退出的指导性文件,原则为:依法、有序、合理退出。

杨朝飞解释称,重污染企业退出,一是一定要依法退出;二是要有序退出,就是说国家要有规划,要事先告知,让企业有思想准备,给其调整的时限;三是要合理退出,退出时要有一定的补偿,并坚持退出和转型相结合。

何时能够最终出台污染企业退出机制依旧难以确定,上述环保部内部人士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由于涉及多部门配合,具体进展难以预料。”

“退出”步伐迫在眉睫

保证“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的实现,对于政府来说,加快产能过剩重复建设行业中重污染企业退出步伐迫在眉睫。

据了解,北京、广东、江苏、河北、山西等地方政府都在加紧加强“环保责任考核”,出台相关法律,要求重污染企业推出城区,铸造、化工、热电、水泥、焦化等重污染企业陆续被清退、关停或者淘汰。

国研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李佐军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说:“对重污染企业进行淘汰或者转型,促使其开发其他的环保产品,能够解决重污染企业对环境的影响。但是,如果只是从简单进行地址的搬迁,从整个国家和社会来说只是污染的转移,没有什么意义,没有造成整个环境的改善。”

在这场针对重污染企业退出的行动中,由于存在巨大的利税和就业贡献的诱惑,落后及经济欠发达地区正在成为部分重污染企业新的落脚地。绿色和平污染与防治项目主任马天杰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落后的地方还是扮演承接发达地区不要的企业的角色,落后的产能对地方利税贡献比较大,对于污染企业,地方环保部门更多的采取‘修补’措施,关停的话除非是污染涉及特别大。云南的铬渣企业到现在还有部分在运转。”

业界声音

李佐军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说:“如果建立环境赔偿机制,企业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等都测算进企业成本,高污染企业的生存总效益将是负值。只是目前我们国家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等还没有变成企业的内部成本,但是,十八大已经提出了这样的要求。”

但是,水泥、化工、铸造等重污染行业依然在我们日常的经济生活中扮演者重要的角色,利用退出机制促进重污染企业的技术升级和自我改造或许更加可行。

中国人民大学环保专家宋国君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我们可以不断更新和细化企业排放标准,对于达标企业发放排污许可证,企业参照新标准和许可证要求,会有很好的预期,了解什么时候更新技术,什么时候产业转型升级。”

马天杰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说:“对于重污染产品,国家应该出台高污染的物质名单,进行摸排这些生产企业分布在哪些地方,设立行业门槛和标准。”

目前,我国环保部门已经在危险化学品、重金属等领域有相应的管理办法,但是对于涉及整个生态文明的企业环保综合评估的法律、法规仍然值得期待。

责编 杨军

特别提醒:如果我们使用了您的图片,请作者与本站联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现在本站,可联系我们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欢迎关注每日经济新闻APP

每经经济新闻官方APP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