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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电维修乱象丛生 商务部新规最高可罚3万元

每经网 2012-07-13 09:07:49

自8月1日起,商务部颁布的《家电维修服务业管理办法》将正式实施,这一办法也直接剑指家电维修的混乱局面。

每经网北京7月13日电(每经记者 胡健)  炎炎夏日,家电使用率飙升,坏损率水涨船高,很多人都会遭遇维修困境。

家住北京的李征家空调突然不制冷,并且外机噪音颇大,他上网找到一个名为自家空调品牌的空调维修中心的网站,经过电话联系后,对方称会安排“维修人员”尽快修好空调。

当所谓的维修人员到李征家后,先声明要收取50元上门费和50元检查费,然后经检查后称是空调的冷冻液不够了,于是加了5个冷冻液,又额外加收了200元维修费,但在李先生拿到其提供的发票时,才猛然发现公司名称与自己家的空调品牌完全无关。

李征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那名维修员称他们公司与空调品牌是协议关系,但没想到的是,空调没过两天又坏掉,当再次打电话过去时,那家公司称,如果再去维修还要按流程收费。

“这时才发现上当,向空调品牌客服咨询后才发现,根本没有这家合作公司。”李征既气愤又无奈地说道。

中国家电行业维修乱象丛生,假冒维修授权,乱收费等屡见不鲜,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自8月1日起,商务部颁布的《家电维修服务业管理办法》将正式实施,这一办法也直接剑指家电维修的混乱局面。

家电维修屡出纠纷

据有关部门统计,目前平均每个家庭拥有七种以上家电,消费者总免不了与家电维修网点打交道。收费高、不及时、屡修不好……家电维修的服务质量向来都是消费投诉中的重灾区,中国质量万里行促进会公布的质量消费投诉维权分析数据显示,在其2011年受理的9809件次消费者投诉中,家电维修占据5.14%,所占投诉比例居高不下。

另一方面来看,家电维修行业盘子也越来越大,仅上海市的家电社会存量就高达3500万件,年家电维修和服务产值在50亿元左右。

但是这个行业的收费标准却非常混乱,特别是那些已经过了“三包”期限的家电。河北刘女士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家里自掏腰包找家电维修服务企业修旧冰箱,由于对零件以及维修费等具体价格不了解,修完之后才发现,维修人员列出的上门费、开机费、工时费、材料费等一长串名目复杂的账单,让原本1400元的冰箱光维修费就花掉了600元。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家电维修也分忙时和闲时。有部分维修服务商在节假日期间收取相对较高的费用,这无疑是一种变相的涨价,但往往服务商给出的解释是,周末以及节假日维修业务多,维修人员工资也相应上涨。

而由于行业准入门槛较低所导致的山寨维修店的存在,更是令像李征这样的消费者苦不堪言。如果在百度上搜索“康佳维修”或“格力维修”等字眼,搜索结果往往有上百万条,但绝大多数均是“李鬼”。

据《每日经济新闻》了解,私人注册一个网页只要2000元,因此不少人假冒知名家电企业售后服务的名义注册网页并受理维修业务。他们到了消费者家中,没问题说有问题,小问题说大问题。

高级别法规剑指乱象

对于前述家电维修行业乱象,许多地方的工商局和行业协会早就有相关处理办法出台,例如,

7月中旬以后,北京市民可以在专门网站查找到正规家电品牌的维修网点,许多地方也早就开通了家电维修电话咨询专线。但很多问题并未得到根治。

知情人士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透露,商务部本月颁布,8月正式实施的《家电维修服务业管理办法》是以商务部令形式发布,是一项行业管理法规,级别较之地方的约束性办法要高很多。

此项办法旨在有的放矢的解决家电维修服务问题,按照办法,家电维修经营者应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悬挂营业执照,明示服务项目和家电配件的收费标准、质量规范、质保期限以及投诉电话。

而针对山寨维修点,办法规定,家电维修经营者从事特约维修,须取得商标权人授权,并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明示有效期内的授权证明。获得授权的家电维修经营者应在其被授权范围内提供维修服务。

此外,办法还要求,家电维修经营者应通过企业互联网站、电话等形式向消费者提供本企业维修服务人员身份资质查验,应为上岗工作人员配制职业资质标识,要求在岗工作时佩戴或向消费者出示。

“最值得注意的还是第九条,及其处理办法。”上述人士说,出台详细的监管和惩罚措施,对于治理乱象无疑最有效。

办法第九条规定,家电维修经营者和从业人员不得虚列、夸大、伪造维修服务项目或内容;隐瞒、掩饰因维修服务导致用户产品损毁的事实;虚报故障部件,故意替换性能正常的部件;冒用家电生产者商标或特约维修标识。

办法并称,违反本办法第九条规定,情节严重的,可处三万元以下罚款。另据悉,下周还将发布《办法》细则,细则上会有详细的家电维修行业管理措施。

责编 刘小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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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经网北京7月13日电(每经记者胡健)炎炎夏日,家电使用率飙升,坏损率水涨船高,很多人都会遭遇维修困境。 家住北京的李征家空调突然不制冷,并且外机噪音颇大,他上网找到一个名为自家空调品牌的空调维修中心的网站,经过电话联系后,对方称会安排“维修人员”尽快修好空调。 当所谓的维修人员到李征家后,先声明要收取50元上门费和50元检查费,然后经检查后称是空调的冷冻液不够了,于是加了5个冷冻液,又额外加收了200元维修费,但在李先生拿到其提供的发票时,才猛然发现公司名称与自己家的空调品牌完全无关。 李征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那名维修员称他们公司与空调品牌是协议关系,但没想到的是,空调没过两天又坏掉,当再次打电话过去时,那家公司称,如果再去维修还要按流程收费。 “这时才发现上当,向空调品牌客服咨询后才发现,根本没有这家合作公司。”李征既气愤又无奈地说道。 中国家电行业维修乱象丛生,假冒维修授权,乱收费等屡见不鲜,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自8月1日起,商务部颁布的《家电维修服务业管理办法》将正式实施,这一办法也直接剑指家电维修的混乱局面。 家电维修屡出纠纷 据有关部门统计,目前平均每个家庭拥有七种以上家电,消费者总免不了与家电维修网点打交道。收费高、不及时、屡修不好……家电维修的服务质量向来都是消费投诉中的重灾区,中国质量万里行促进会公布的质量消费投诉维权分析数据显示,在其2011年受理的9809件次消费者投诉中,家电维修占据5.14%,所占投诉比例居高不下。 另一方面来看,家电维修行业盘子也越来越大,仅上海市的家电社会存量就高达3500万件,年家电维修和服务产值在50亿元左右。 但是这个行业的收费标准却非常混乱,特别是那些已经过了“三包”期限的家电。河北刘女士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家里自掏腰包找家电维修服务企业修旧冰箱,由于对零件以及维修费等具体价格不了解,修完之后才发现,维修人员列出的上门费、开机费、工时费、材料费等一长串名目复杂的账单,让原本1400元的冰箱光维修费就花掉了600元。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家电维修也分忙时和闲时。有部分维修服务商在节假日期间收取相对较高的费用,这无疑是一种变相的涨价,但往往服务商给出的解释是,周末以及节假日维修业务多,维修人员工资也相应上涨。 而由于行业准入门槛较低所导致的山寨维修店的存在,更是令像李征这样的消费者苦不堪言。如果在百度上搜索“康佳维修”或“格力维修”等字眼,搜索结果往往有上百万条,但绝大多数均是“李鬼”。 据《每日经济新闻》了解,私人注册一个网页只要2000元,因此不少人假冒知名家电企业售后服务的名义注册网页并受理维修业务。他们到了消费者家中,没问题说有问题,小问题说大问题。 高级别法规剑指乱象 对于前述家电维修行业乱象,许多地方的工商局和行业协会早就有相关处理办法出台,例如, 7月中旬以后,北京市民可以在专门网站查找到正规家电品牌的维修网点,许多地方也早就开通了家电维修电话咨询专线。但很多问题并未得到根治。 知情人士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透露,商务部本月颁布,8月正式实施的《家电维修服务业管理办法》是以商务部令形式发布,是一项行业管理法规,级别较之地方的约束性办法要高很多。 此项办法旨在有的放矢的解决家电维修服务问题,按照办法,家电维修经营者应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悬挂营业执照,明示服务项目和家电配件的收费标准、质量规范、质保期限以及投诉电话。 而针对山寨维修点,办法规定,家电维修经营者从事特约维修,须取得商标权人授权,并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明示有效期内的授权证明。获得授权的家电维修经营者应在其被授权范围内提供维修服务。 此外,办法还要求,家电维修经营者应通过企业互联网站、电话等形式向消费者提供本企业维修服务人员身份资质查验,应为上岗工作人员配制职业资质标识,要求在岗工作时佩戴或向消费者出示。 “最值得注意的还是第九条,及其处理办法。”上述人士说,出台详细的监管和惩罚措施,对于治理乱象无疑最有效。 办法第九条规定,家电维修经营者和从业人员不得虚列、夸大、伪造维修服务项目或内容;隐瞒、掩饰因维修服务导致用户产品损毁的事实;虚报故障部件,故意替换性能正常的部件;冒用家电生产者商标或特约维修标识。 办法并称,违反本办法第九条规定,情节严重的,可处三万元以下罚款。另据悉,下周还将发布《办法》细则,细则上会有详细的家电维修行业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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