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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许雷:建社会主义新农村不是建社会主义新楼房

2012-03-09 01:23:56

每经编辑 每经记者 李玉敏 发自北京    

每经记者 李玉敏 发自北京

“‘赶农民上楼’的做法是错误的,党的政策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不是建设社会主义新楼房,把农民都‘赶’到楼房里了,势必造成农民的失业。”

“两会”期间,针对工业化和城镇化快速推进过程中,部分地区出现农民财产权利被侵害等现象,全国政协委员、盘锦北方农业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许雷接受了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以下简称NBD)的专访。

加大新农村建设资金监管

NBD:中央“一号文件”指出要进一步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但很多地方 “赶农民上楼”的做法适得其反。对此您怎么看?

许雷:党中央、国务院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是强农、惠农、富农的基础。近几年来,在工业化和城镇化过程中,有些地方扒掉农民住房,集中建楼,强制农民搬迁到楼上居住,使农民失掉宅院,不能利用业余时间种菜或饲养禽畜,秋季收获的粮、菜无处贮藏,使农民业余时间无法从事农副业,加之农民离承包田太远,没有交通工具,造成生产困难和成本提高,严重损害了农民的利益。

NBD: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是什么?您认为新农村该怎么来建设?

许雷:造成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是,有些地方政府为了搞土地置换和政绩工程、面子工程,不顾农民利益。

搞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一是要做好总体规划,建设好具有新农村特点并符合农民实际需要的宅、院;二是要修好农村道路,完善供水、供暖、供气、排水等配套工程;三是要搞好农田基础设施和水利工程建设,中低产田改造;四是要完善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建设,提高师资队伍素质;五是要搞好养老院建设和提高养老院服务人员的素质;六是要完善农村用电、通讯、信息网络等建设。

国家和各级地方政府要出台相应的资金扶持政策,每年均要按比例增加新农村建设的资金投入。尤其重要的是要对地方的投资加大落实和监管的力度,不要造成豆腐渣工程。

加快农业科研成果转化

NBD:对于在农村务农的农民来说,土地是“命根子”,但对于进城务工的农民工来说,土地可能是 “鸡肋”。在您看来怎么搞好土地流转,实现农业的产业化发展?

许雷:在保证农民不失掉土地的原则下,搞好土地流转,扶持种田大户,搞好机械化,国家增加资金补贴。解放出的农村剩余劳动力,支持他们从事其他行业工作,从而增加农民多渠道收入。目前,我国广大农民缺乏种、养殖业科学技术知识,这就需要科研院所、农业院校、农业科技企业走到农村去,搞好农民种、养殖业的科学技术普及,搞好科研成果转化,使农民能够从新品种、新技术的应用和推广中受益,从而提高农民收入。

另外还应该扶持农村规模化养殖业,把农产品加工业做大做强,增加政策性的资金投入,提高农副产品附加值,解决农民种养产品出售难的问题,增加农民收入。

切实减轻农业企业负担

NBD:在您看来如何提高农民种粮的积极性,保证国家粮食的安全?

许雷:要提高农民种粮的积极性,就应该把相关的补贴给劳动者。否则就是“承包人受损,劳动者受害”的情况。近年来,“农作物育种科技企业”在全国范围内不断发展壮大,并涌现出了一大批育种实力强、投入少、育出品种多、质量好的企业,为保障我国的粮食安全和果蔬供应做出了重要贡献。但农作物育种科技企业95%以上没有自主的 “育、繁种基地”,基本靠“租种”农民的土地。近几年国家实行的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按照规定都发给了耕地原始承包户,而作为转包者的“农作物育种科技企业”基本未享受到该优惠政策。

另外,应该扶持民营粮库的发展。要是民营粮库不收粮,农民再怎么丰收也卖不了好价钱。

NBD:食品价格的上涨,很大一部分成本是花费在流动环节。怎么能让农民真正获益?

许雷:如果能减少农产品中间流通环节、降低物流成本,既可让农业生产者获得更高的利润,同时又平抑了农副产品物价。

我认为还应减免农产品税费,取消农产品购销、农产品加工环节的增值税。这样才能切实减轻农业企业负担,推动农业发展,提高农民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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