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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打新”违规将受处分

2009-06-18 02:36:45

每经记者  李文艺

        “询价对象不得高报不买,不得同时参与同只新股的网上、网下发行,不得使用一个以上账户进行同只新股的网上申购。”否则,中国证券业协会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昨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了《关于做好新股发行体制改革后新股询价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禁止询价对象所属配售对象在参与新股询价和申购过程中出现的四类行为。

        《通知》称,在新股询价与申购工作中,不得出现以下四类行为:高报不买;已参与网下报价的配售对象又参与同只新股的网上申购;参与网上申购的每经记者  李文艺配售对象使用一个以上的账户进行同只新股的网上申购;高报少买,即网下申购的数量低于询价报价承诺的申购数量。

        《通知》明确提出,若存在以上四类行为的前三类,证券业协会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若出现第四种行为,协会对相关询价对象采取谈话提醒的自律措施。证券业协会将重点关注在单一新股发行项目中网上申购量占网上发行总量比例过大的询价对象,如经查实存在违规行为的,协会将给予其相应的纪律处分。

        此外,证券业协会将不定期对询价对象的业务开展情况进行现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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