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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金属“急停”余波遭贸易商索讨1.02亿

2009-05-12 03:00:10

每经记者  王文嫣

        常熟首家上市公司中国金属下属5家公司于去年10月突然停止生产,1个多月后常熟市人民法院裁定相关公司破产重整。讨债纠纷至今不断。

科弘被要求返还1.02亿

        昨天,上海某国有贸易公司(下称“上海某国贸公司”)将中国金属下属的常熟科弘材料科技公司(下称“科弘公司”)、常熟星岛新兴建材公司(下称“星岛公司”)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判令解除双方的买卖合同,要求科弘公司返还1.02亿元货款。

        上海某国贸公司在诉状中称,与科弘公司于2008年分别签订了6份买卖合同,约定买方向卖方科弘公司购买价值1.02亿余元的轧硬钢卷1.4万余吨。科弘公司提供价值相当于合同金额35%的货物作为质押物,为买方提供担保,并由买卖双方指定的第三方无锡中储物流有限公司提供监管。

        去年10月8日,以科弘公司为核心的常熟星海新兴建材公司(下称“星海公司”)、常熟星宇新兴建材公司(下称“星宇公司”)、常熟常钢板材公司(下称“常钢公司”)、星岛公司5家“科弘系”公司突然停产,后经权威部门调查发现“科弘系”涉及巨额债务纠纷,财产都被查封。

虚假买卖合同?

        在昨天庭审过中,上海某国贸公司与科弘公司签订的6份买卖合同,其性质是否为真实的买卖合同成为了争议焦点。

        法官特地要求上海某国贸公司说明,为何先购买了科弘公司的产品,随后同一天同以地点又以加价1.89%的价格,立刻转手卖给与科弘公司有关联的星岛公司。

        上海某国贸公司的代理人称这符合商业惯例,先找到下家才能达到零库存的目的。科弘公司、星岛公司的共同代理人坚称,这实际是一个以虚假买卖合同作为掩盖的公司间资金拆借合同,目前我国法律尚不允许存在这种行为。

        上海某国贸公司又称,科弘公司和星岛公司虽然法定代表人是同一个人,但在法律上是两个独立个体。己方作为中间贸易商,具备强大的资金实力,可同时满足卖家和买家的货款支付要求,才撮合了两家有关联的公司的交易,而且在去年10月8日之前,两家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均良好,因此坚持认为相关合同均为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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