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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集中“点名” 20家上市公司年夜前有麻烦

每日经济新闻 2016-02-06 12:28:07

每经编辑 每经记者 赵阳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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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经记者 赵阳戈

爆竹声中一岁除,春风送暖入屠苏。千门万户曈曈日,总把新桃换旧符。即将迎来2016年新春佳节之际,有些上市公司却难以开心起来。

公开信息显示,就在此前,交易所在数日之内接连开出处分与监管函,数目多达22份,涉及上市公司20家,肃清市场力度还在加码。

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查阅,就在2月1日至2月5日期间,沪深交易所共计开出21张处分和1张监管函,涉及上市公司包括威创股份(002308)、升华拜克(600226)、长城汽车(601633)、浙大网新(600797)、慧球科技(600556)、华仪电气(600290)、新华百货(600785)、上海九百(600838)、中技控股(600634)、宝光股份(600379)、中国电建(601669)、青海春天(600381)、隆鑫通用(603766)、腾达建设(600512)、星湖科技(600866)、亚星化学(600319)、华泰证券(601688)、山水文化(600234)、皖江物流(600575)、丹化科技(600844),这其中,有21张处分皆是上交所开出。

记者注意到,涉及到的这20家公司中,处分较轻的隆鑫通用,处理事由为“对公司无人机进展信息披露事项明确监管要求”,或者上海九百,处理事由为“要求公司核实股价波动有关事项”。处分较重的有山水文化、皖江物流、丹化科技等,处分为“公开谴责”。

据披露,皖江物流时任监事艾强,在2015年10月份三季报前夕进行双向交易,该行为违反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定期报告披露前30天内买卖公司股票的规定。艾强卖出股票的行为,也违反了《证券法》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短线交易的规定。同时,艾强的减持行为还违反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18号》第一条关于“从即日起6个月内,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5%以上股东(以下并称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份”的规定。而且,经监管督促,艾强仍拒不采取必要措施改正。因此交易所对当事人艾强予以公开谴责。

另外,山水文化的股东东营国际金融贸易港有限公司和孙承飞的相关行为,也不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18号》第一条关于“从即日起6个月内,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5%以上股东(以下并称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份”的规定,另外还有信息披露不准确的情况存在,为此,上述两股东同样遭到“公开谴责”的处分。

而丹化科技的股东董荣亭,则违反了《证券法》第47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3.1.6条等规定,且其在提议“高送转”前的短期内多次发生该类违规,交易股份数额和金额巨大,违规情节严重,“公开谴责”在所难免。

交易所表示,上市公司股东应当引以为戒,在从事证券交易等活动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自觉维护证券市场秩序,并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积极配合上市公司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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