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 2024-11-15 18:44:44
每经AI快讯,11月15日,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关于配建车位车库与商品房同步销售的通知》,自今日起施行。根据通知,广州市辖区范围内商品房项目配建车位车库可以按规定与商品房销售同步实施,即商品房项目销售阶段,依法已办理地下车位车库首次登记的,可申请车位车库同步销售。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将车位车库同步销售方案等相关信息书面告知建筑区划内业主,并在商品房销售现场显著位置单独公示有关材料。购买商品房的业主自愿选择是否同步购买配建车位车库,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捆绑销售;车位车库销售款项纳入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监管。
如需转载请与《每日经济新闻》报社联系。
未经《每日经济新闻》报社授权,严禁转载或镜像,违者必究。
读者热线:4008890008
特别提醒:如果我们使用了您的图片,请作者与本站联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现在本站,可联系我们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欢迎关注每日经济新闻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