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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及时披露重大诉讼进展等事项 冠昊生物收广东证监局警示函

每日经济新闻 2024-02-05 23:44:27

每经记者 陈浩    每经编辑 梁枭    

2月5日,冠昊生物(SZ300238,股价8.64元,市值22.91亿元)发布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广东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张永明、王新志、赵军会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警示函》)。《警示函》显示,广东证监局对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公司存在未及时披露重大诉讼事项的重大进展情况以及未及时披露子公司独家经销权终止事项。

《警示函》显示,2022年8月23日,冠昊生物披露《关于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的公告》,广东坤隆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坤隆科技)因其与冠昊生物合作开发“广东冠昊生命与健康产业园(一期)”项目纠纷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诉讼金额1.05亿元,占冠昊生物2021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4.17%。

对上述争议,2022年12月9日,冠昊生物对坤隆科技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诉讼金额1.9亿元,诉讼金额发生重大变化,属于应披露的重大进展情况。2023年1月5日,法院向公司送达《受理案件通知书》。公司未及时披露上述重大诉讼事项的重大进展情况,迟至2023年7月18日才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警示函》还显示,珠海市祥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祥乐)为冠昊生物全资子公司,主营业务为代理销售Aaren Scientific Inc.(以下简称美国爱锐)人工晶体,2021年销售人工晶体营业收入占冠昊生物营业收入的22.54%,为冠昊生物重要子公司。2022年5月20日,美国爱锐向珠海祥乐发送《协议终止通知书》,依约定终止珠海祥乐销售美国爱锐人工晶体的独家经销权。珠海祥乐独家经销权终止事项属于应当及时披露的事项,但公司未及时披露上述事项,延迟至2022年8月26日才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警示函》提到,张永明作为公司董事长,王新志作为公司总经理,赵军会作为公司董事会秘书,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根据相关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对冠昊生物、张永明、王新志、赵军会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据冠昊生物近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公司预计2023年归母净利润为2800万元至3300万元,实现扭亏为盈。冠昊生物表示,2023年公司积极开拓市场,部分膜类产品、本维莫德乳膏、细胞技术服务营业收入均较上年同期有所上升;此外,公司投资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大幅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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