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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泰安优化公积金使用政策:执行“认房不认贷”,无房职工可提取公积金付房租

2023-10-08 13:57:06

每经AI快讯,10月8日,泰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网站发布《关于优化我市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自10月8日起执行。其中提到,无房职工租赁自住住房可每年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或按月委托自动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住房公积金贷款居民家庭住房套数的认定方面,居民家庭购买商品住房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泰安市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商业住房贷款购买过住房,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公积金信贷政策。(每日经济新闻)

责编 王晓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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