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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晨重整仍未落锤,又有“华晨系”企业陷入漩涡,华晨中国却有好消息!

每日经济新闻 2023-01-04 14:28:33

每经记者 裴健如    每经编辑 孙磊

华晨集团(即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尚未迎来终局,又有一家“华晨系”企业被裁定破产重整。

日前,金杯汽车(SH600609,股价4.33元,市值56.77亿元)发布公告称,公司原子公司及被担保方沈阳金杯车辆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杯车辆)于2022年12月30日被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沈阳中院)裁定破产重整。公司曾为金杯车辆承担担保责任,金杯车辆尚未偿还公司上述款项。

金杯汽车方面表示,金杯车辆破产重整,公司将作为其普通债权人获得相应受偿,公司已着手准备向金杯车辆申报债权,预计债权申报金额为5.62亿元,因受偿方式、受偿比例及受偿时间尚未确定,公司的债权存在无法全部获偿的风险。公司已于2020年度、2021年度对金杯车辆主要担保责任计提损失,金杯车辆进入破产重整程序预计不会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图片来源:金杯汽车公告

截至1月3日收盘,金杯汽车股价上涨3.59%,报4.33元。

华晨集团清算组已进行调整

根据金杯汽车发布的上述公告,2022年12月23日,沈阳金生汽车漆有限公司以金杯车辆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具有重整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为由,向沈阳中院申请对金杯车辆进行重整,沈阳中院受理了沈阳金生汽车漆有限公司对金杯车辆的重整申请。

启信宝信息显示,金杯车辆成立于1997年11月,注册资本5.4亿元,法定代表人为王桂荣,经营范围包括汽车、新能源汽车制造和销售、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汽车设计,汽车改装,汽车零部件开发、生产、销售,车用燃气装置安装及检测,仓储服务等。

金杯汽车在上述公告中明确,公司与金杯车辆除上述事项外,无其他债权关系及担保关系;公司与金杯车辆无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以及异常的资产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值得一提的是,在此之前,金杯汽车还发布公告,对间接控股股东华晨集团的重整最新进展进行了披露。就在2022年12月10日,沈阳中院经审查后认可了辽宁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提交的《关于变更华晨集团清算组成员并商请指定为管理人的函》,对华晨集团清算组进行调整,指定调整后的华晨集团清算组担任华晨集团等12家企业实质合并重整管理人。

图片来源:金杯汽车公告

根据公告内容,华晨集团清算组组成为:组长由沈阳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李松林担任,副组长由沈阳市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项洪峰、沈阳市国资委副主任胡滨、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延岭担任,组员包括沈阳市发改委工业处二级调研员章永康、沈阳市工信局汽车产业处副处长史德祥、沈阳市公安局情报科科长宋祥涛、沈阳市人社局劳动关系处处长汤岳成、沈阳市审计局企业与金融审计处处长翟鸿鹰、沈阳市国资委产权管理处副处长佟彧、沈阳市金融发展局综合处一级主任科员边朝政、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谢元勋、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尹居全。

早在2022年7月,华晨集团等12家企业实质合并重整案第三次债权人会议未通过《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等12家企业实质合并重整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重整计划《草案》)。

而根据重整计划《草案》,东方鑫源为华晨集团所持有金杯汽车股权相关资产的重整投资人,相关投资协议尚未签署。据此,相关投资协议涉及的股权比例、交易价格、资产范围尚未确定。

据悉,华晨集团等12家企业将在管理人的监督下依法与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的表决组的相关债权人进行协商。不过,《重整计划(草案)》后续是否能够协商通过、是否通过法院裁定、是否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尚具有不确定性。

金杯汽车方面表示,截至公告日,华晨集团通过其全资子公司资产公司持有金杯汽车约2.43亿股股份,占其总股本的18.53%;上述股份中有7360万股处于司法冻结状态,7654.26万股通过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相互独立,华晨集团的重整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华晨中国拟派发特别股息

从2020年11月被裁定受理破产重整以来,华晨集团的重整之路已历时两年有余,仍未迎来终点。不过,华晨中国(HK01114,股价4.90港元,市值247.22亿港元)却有了好消息。

2022年12月30日,华晨中国发布公告称,公司将于1月13日举行董事会会议,考虑并正式批准宣派及派付特别股息,以及制订派息时间表。

图片来源:华晨中国公告

受此利好消息提振,1月3日早盘,华晨中国股价走高,一度上涨超12%。截至当日收盘,华晨中国股价大涨12.13%,报4.90港元。

值得注意的是,在公告中,华晨中国方面表示,拟进行的特别派息的资金来源,为出售华晨宝马25%股权的所得。“自出售华晨宝马25%股权交割以来,所得款项净额一直存放于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沈阳金杯汽车工业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杯汽控)开立的多个银行户口。”华晨中国方面称。

根据此前披露的信息,华晨方面以290亿元人民币的价格,向宝马出售华晨宝马25%的股权,宝马对华晨宝马的持股比例从50%升至75%,双方于2022年完成股权调整的变更工作。与此同时,华晨宝马的估值为1158亿元人民币。

2022年2月,宝马集团宣布,自2022年2月11日起,宝马集团在中国的合资企业华晨宝马的新合资合同正式生效,宝马集团与其中方合作伙伴的合资合作有效期据此延长至2040年。根据新合资合同,从2022年2月11日起,宝马集团在华晨宝马中所持股份变更为75%,合作伙伴华晨中国间接持有剩余25%股份。

事实上,自2022年1月1日起,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发布的《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以下简称《清单》)开始实施,在汽车制造领域,《清单》取消了乘用车制造外资股比限制以及同一家外商可在国内建立两家及两家以下生产同类整车产品的合资企业的限制。此前,我国已于2018年取消新能源汽车的外资股比限制,于2020年取消对商用车的外资股比限制。乘用车股比限制的取消,意味着经过四年过渡期,中国汽车行业对外资实现全面开放。而华晨宝马也成为中国首个由外资控股的传统合资车企。

“股比放开,既体现了我国汽车行业具备了更加良好的改革开放、依法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也更容易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倒逼国内车企深化改革,加快创新,促进我国汽车产业转型升级,做大做强。”全国乘用车市场信息联席会秘书长崔东树认为。

封面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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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晨集团(即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尚未迎来终局,又有一家“华晨系”企业被裁定破产重整。 日前,金杯汽车(SH600609,股价4.33元,市值56.77亿元)发布公告称,公司原子公司及被担保方沈阳金杯车辆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杯车辆)于2022年12月30日被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沈阳中院)裁定破产重整。公司曾为金杯车辆承担担保责任,金杯车辆尚未偿还公司上述款项。 金杯汽车方面表示,金杯车辆破产重整,公司将作为其普通债权人获得相应受偿,公司已着手准备向金杯车辆申报债权,预计债权申报金额为5.62亿元,因受偿方式、受偿比例及受偿时间尚未确定,公司的债权存在无法全部获偿的风险。公司已于2020年度、2021年度对金杯车辆主要担保责任计提损失,金杯车辆进入破产重整程序预计不会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图片来源:金杯汽车公告 截至1月3日收盘,金杯汽车股价上涨3.59%,报4.33元。 华晨集团清算组已进行调整 根据金杯汽车发布的上述公告,2022年12月23日,沈阳金生汽车漆有限公司以金杯车辆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具有重整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为由,向沈阳中院申请对金杯车辆进行重整,沈阳中院受理了沈阳金生汽车漆有限公司对金杯车辆的重整申请。 启信宝信息显示,金杯车辆成立于1997年11月,注册资本5.4亿元,法定代表人为王桂荣,经营范围包括汽车、新能源汽车制造和销售、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汽车设计,汽车改装,汽车零部件开发、生产、销售,车用燃气装置安装及检测,仓储服务等。 金杯汽车在上述公告中明确,公司与金杯车辆除上述事项外,无其他债权关系及担保关系;公司与金杯车辆无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以及异常的资产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值得一提的是,在此之前,金杯汽车还发布公告,对间接控股股东华晨集团的重整最新进展进行了披露。就在2022年12月10日,沈阳中院经审查后认可了辽宁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提交的《关于变更华晨集团清算组成员并商请指定为管理人的函》,对华晨集团清算组进行调整,指定调整后的华晨集团清算组担任华晨集团等12家企业实质合并重整管理人。 图片来源:金杯汽车公告 根据公告内容,华晨集团清算组组成为:组长由沈阳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李松林担任,副组长由沈阳市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项洪峰、沈阳市国资委副主任胡滨、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延岭担任,组员包括沈阳市发改委工业处二级调研员章永康、沈阳市工信局汽车产业处副处长史德祥、沈阳市公安局情报科科长宋祥涛、沈阳市人社局劳动关系处处长汤岳成、沈阳市审计局企业与金融审计处处长翟鸿鹰、沈阳市国资委产权管理处副处长佟彧、沈阳市金融发展局综合处一级主任科员边朝政、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谢元勋、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尹居全。 早在2022年7月,华晨集团等12家企业实质合并重整案第三次债权人会议未通过《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等12家企业实质合并重整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重整计划《草案》)。 而根据重整计划《草案》,东方鑫源为华晨集团所持有金杯汽车股权相关资产的重整投资人,相关投资协议尚未签署。据此,相关投资协议涉及的股权比例、交易价格、资产范围尚未确定。 据悉,华晨集团等12家企业将在管理人的监督下依法与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的表决组的相关债权人进行协商。不过,《重整计划(草案)》后续是否能够协商通过、是否通过法院裁定、是否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尚具有不确定性。 金杯汽车方面表示,截至公告日,华晨集团通过其全资子公司资产公司持有金杯汽车约2.43亿股股份,占其总股本的18.53%;上述股份中有7360万股处于司法冻结状态,7654.26万股通过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相互独立,华晨集团的重整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华晨中国拟派发特别股息 从2020年11月被裁定受理破产重整以来,华晨集团的重整之路已历时两年有余,仍未迎来终点。不过,华晨中国(HK01114,股价4.90港元,市值247.22亿港元)却有了好消息。 2022年12月30日,华晨中国发布公告称,公司将于1月13日举行董事会会议,考虑并正式批准宣派及派付特别股息,以及制订派息时间表。 图片来源:华晨中国公告 受此利好消息提振,1月3日早盘,华晨中国股价走高,一度上涨超12%。截至当日收盘,华晨中国股价大涨12.13%,报4.90港元。 值得注意的是,在公告中,华晨中国方面表示,拟进行的特别派息的资金来源,为出售华晨宝马25%股权的所得。“自出售华晨宝马25%股权交割以来,所得款项净额一直存放于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沈阳金杯汽车工业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杯汽控)开立的多个银行户口。”华晨中国方面称。 根据此前披露的信息,华晨方面以290亿元人民币的价格,向宝马出售华晨宝马25%的股权,宝马对华晨宝马的持股比例从50%升至75%,双方于2022年完成股权调整的变更工作。与此同时,华晨宝马的估值为1158亿元人民币。 2022年2月,宝马集团宣布,自2022年2月11日起,宝马集团在中国的合资企业华晨宝马的新合资合同正式生效,宝马集团与其中方合作伙伴的合资合作有效期据此延长至2040年。根据新合资合同,从2022年2月11日起,宝马集团在华晨宝马中所持股份变更为75%,合作伙伴华晨中国间接持有剩余25%股份。 事实上,自2022年1月1日起,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发布的《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以下简称《清单》)开始实施,在汽车制造领域,《清单》取消了乘用车制造外资股比限制以及同一家外商可在国内建立两家及两家以下生产同类整车产品的合资企业的限制。此前,我国已于2018年取消新能源汽车的外资股比限制,于2020年取消对商用车的外资股比限制。乘用车股比限制的取消,意味着经过四年过渡期,中国汽车行业对外资实现全面开放。而华晨宝马也成为中国首个由外资控股的传统合资车企。 “股比放开,既体现了我国汽车行业具备了更加良好的改革开放、依法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也更容易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倒逼国内车企深化改革,加快创新,促进我国汽车产业转型升级,做大做强。”全国乘用车市场信息联席会秘书长崔东树认为。
华晨中国 申华控股 金杯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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