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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起诉丈夫情人返还12万,第三者:有2万是流产费补偿金;法院:有违公序良俗,返还11万!

每日经济新闻 2022-02-19 15:38:26

每经实习编辑|李泽东    

据北京时间时间视频微博2月19日报道,近日,安徽安庆的王女士起诉丈夫情人要求返还12万,法院判决称“属不当得利,应予以返还”。

据了解,安徽安庆的王女士与丈夫张某2010年结婚,2019年8月张某与已婚的程某同居。其间,张某向程某先后转账12万余元,2020年12月程某与前夫离婚。

2021年8月王女士发现丈夫与程某的不正当关系,要求程某返还12万元未果后提起诉讼。法院认为,程某取得张某的12万余元,没有合法依据,属不当得利应予以返还。法院一审判决程某返还王女士11万余元。



据潇湘晨报2月16日报道,面对起诉,程女士辩称,她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与王女士丈夫同居,得知对方已婚后,也是王女士丈夫在一味纠缠她,其中还有2万元是流产费用和补偿金。

程女士认为,张先生的转账行为,不属于赠与,而是为了维系同居关系。其中有2万元是张先生补偿给她的流产手术费用及营养费等。“这笔钱是他应当承担的,不存在返还问题。”

到底程女士口中的“流产补偿”能否获得法院支持呢?

对此,安徽省望江县人民法院一审认为,张先生为维系婚外不正当关系,未经妻子王女士同意,向程女士支付款项,该行为不仅违反了民法典关于“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的规定,亦与公序良俗相悖,故程女士取得张先生的款项12万余元没有合法依据,属不当得利,应当依法予以返还。但对程女士已通过转账方式支付张先生1万余元和替张先生支付的消费开支2000余元,应当予以扣减。

夫妻一方与他人存在婚外不正当关系,违反了法律规定,因此,对程女士认为部分款项系张先生对其怀孕补偿的辩解,不予支持。程女士在自身未解除与他人合法婚姻关系前提下与张先生发展婚外情,并同居生活,其自身亦有过错,故对其认为不知道张先生未离婚而与之同居,过错在张先生,其没有过错的主张不予采信。

每日经济新闻综合北京时间时间视频微博、潇湘晨报报道




 

封面图片来源:北京时间时间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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