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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经营贷违规流入楼市 中诚致信融资担保被罚40万元

每日经济新闻 2021-12-31 22:42:44

◎12月31日,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公示了一则行政处罚决定,该局对深圳市中诚致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向监管部门提供虚假文件案进行了调查,并于今日依据《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项作出处罚决定,对中诚致信处以40万元人民币罚款的行政处罚。

每经记者 李玉雯    每经编辑 廖丹    

12月31日,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公示了一则行政处罚决定,该局对深圳市中诚致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诚致信”)向监管部门提供虚假文件案进行了调查,并于今日依据《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项作出处罚决定,对中诚致信处以40万元人民币罚款的行政处罚。

据了解,2021年6月,针对经营性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等问题,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对辖内个别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实施了专项检查。在检查过程中,中诚致信向该局提交了部分虚假业务合同等文件资料。此后,该局依照有关规定开展了行政调查,对相关文件、资料进行了交叉比对和审核,对业务模式进行深入研究,并征求了有关方意见、开展了专家论证。经法定程序后,该局决定对该公司作出40万元人民币罚款的行政处罚。

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地方金融业态快速发展,金融服务类型不断丰富,在服务实体经济、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推动地方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成为传统金融行业的重要补充。但同时,部分地方金融组织也存在经营管理不规范、业务不合规等问题,潜藏一定风险隐患。

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自承接“7+4”地方金融业态监管职责以来,不断夯实监管基础,完善监管制度框架,加强监管信息化建设,深入推进行业监管规范,并保持监管高压态势。2020年10月,该局对深圳市天大联合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作出首个行政处罚决定。今年6月,该局开展了涉房地产业务专项检查,依法对多家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采取监管约谈、责令改正、暂停部分业务等措施,严防经营性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

在对中诚致信开展现场检查期间,该局发现该公司与某小贷公司合作开展债权转让业务。为进一步核实业务情况,该局要求中诚致信提供相关业务合同、网上银行电子回执等资料,并对该小贷公司实施了延伸检查。经交叉比对两家公司提供的材料,认定中诚致信提交的《借款合同》《网上银行电子回执》等材料中有部分为虚假文件,并且其资金最终流向了房地产领域,影响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有效性。

“中诚致信与某小贷公司开展的部分‘债权转让’业务实质属于法规禁止事项,其通过提供虚假材料的方式,误导监管部门,用以隐瞒其业务实质,违反了《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的相关规定。综合考量其违法事实、违法行为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法认定其适用于从重处罚的情形,故作出40万元人民币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上述负责人表示。

至于后续如何规范地方金融组织行为?

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表示,一是持续加强监管震慑,既要“长牙齿”,也要“咬合”。不断加大现场检查力度,坚持对违法违规问题“零容忍”,并通过监管约谈、通报批评、行政处罚等系列举措,保持监管高压态势。

二是不断完善监管法规制度体系。积极推动地方金融监管立法,形成上位法支撑;与时俱进,适时开展地方金融业态监管制度的修订工作,形成市场准入、日常监管、现场检查、有序退出等全流程制度体系。

三是进一步提升事中监管能力。持续推动监管评级,实施分级分类监管;丰富监管工具,探索制定合作机构黑白名单制度,堵塞行业监管漏洞;推动监管联络员制度,督促机构完善公司治理及内控体系,守住风险防范及合规的第一道防线;加强监管信息科技建设,提升监管前瞻性、灵敏性、精准性。

封面图片来源:摄图网-500769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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