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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创新层公司山水环境新增裁判文书 案由系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号(2021)豫0883民初633号

2021-12-12 10:30:28

每经讯,据启信宝,新三板创新层公司山水环境(831562)新增一则裁判文书--孟州市聚成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山水环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案号是(2021)豫0883民初633号。文书落款日期为2021年6月3日,公布日为2021年11月30日。

据裁判文书,被告山水环境与原告孟州市聚成路桥工程有限公司,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由孟州市人民法院审理完毕,审理结果为:一、限被告山水环境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给付原告孟州市聚成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含税费)389335.44元及利息(自2019年8月3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自2019年8月20日起之付清之日止,按一年期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二、驳回原告孟州市聚成路桥工程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9994元,减半收取4997元,由原告负担2000元,被告负担2997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记者 汤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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