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
要闻

每经网首页 > 要闻 > 正文

最高检刚刚通报!山西省公安厅原厅长刘新云、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蒙永山被公诉

每日经济新闻 2021-10-09 19:42:18

每经编辑 彭水萍

“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10月9日信息显示,检察机关依法对山西省原副省长、省公安厅原厅长刘新云涉嫌受贿、滥用职权案,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原党组书记、检察长蒙永山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河北检察机关依法对刘新云涉嫌受贿、滥用职权案提起公诉

山西省原副省长、省公安厅原厅长刘新云涉嫌受贿、滥用职权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河北省廊坊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廊坊市人民检察院已向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刘新云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刘新云,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刘新云利用担任山东省淄博市公安局副局长,菏泽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济南市公安局局长,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局长,山西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以及利用本人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刘新云担任山西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期间,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违背信息化技术发展和项目建设规律,在有关项目建设过程中,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当以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刘新云一人犯数罪,依法应当数罪并罚。

内蒙古检察机关依法对蒙永山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原党组书记、检察长蒙永山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赤峰市人民检察院已向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蒙永山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蒙永山,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蒙永山利用担任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综合“最高人民检察院”官微

封面图片来源:摄图网

如需转载请与《每日经济新闻》报社联系。
未经《每日经济新闻》报社授权,严禁转载或镜像,违者必究。

读者热线:4008890008

特别提醒:如果我们使用了您的图片,请作者与本站联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现在本站,可联系我们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欢迎关注每日经济新闻APP

每经经济新闻官方APP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