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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宁住建局未经批准发布“放开住房限购1个月”被问责

每日经济新闻 2020-12-21 15:19:20

每经编辑 胡玲

12月21日,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公布了《中共海宁市委关于十四届省委第九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在“加大对下属单位违规违纪行为处置力度”方面,海宁市委介绍,追回尖山新区(黄湾镇)擅自退补路威轮业有限公司的违约金275万元,责令尖山新区(黄湾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对时任尖山新区(黄湾镇)主要负责人予以批评教育。对市住建局未经批准发布非海宁户籍住房限购临时放开政策引发网络舆情问题进行严肃问责,给予党纪处分1人、诫勉谈话1人,市住建局修订出台《海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重大问题”决策制度》

上述网络舆情问题在今年3月由“海宁放开住房限购1个月”所引发。

据每日经济新闻早前报道,“海宁发布”官方微博3月24日宣布,自3月25日至4月24日云上房博会期间“非海宁户籍人口在海宁限购一套住房”政策暂不执行。也就是说,非海宁户籍在海宁可以买多套房,但房博会之后将继续执行限购。随后,《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拨通海宁市政务热线,接线工作人员表示,海宁日报微信公众号及海宁发布微博的相关信息已经删除,目前仍按照原定政策执行。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综合自浙江省纪委省监委、每经APP

封面图片来源:摄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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