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
首发快讯

每经网首页 > 首发快讯 > 正文

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于因新冠肺炎疫情不可抗力出口退运货物税收规定的公告

2020-11-03 16:54:41

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于因新冠肺炎疫情不可抗力出口退运货物税收规定的公告:对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申报出口,因新冠肺炎疫情不可抗力原因,自出口之日起1年内原状复运进境的货物,不征收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出口时已征收出口关税的,退还出口关税。

责编 胡玲

特别提醒:如果我们使用了您的图片,请作者与本站联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现在本站,可联系我们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欢迎关注每日经济新闻APP

每经经济新闻官方APP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