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 2020-10-14 19:24:04
每经编辑|程鹏
据央视新闻,10月14日公安部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印发《关于依法办理“碰瓷”违法犯罪案件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有关情况。
发布会介绍,近年来,“碰瓷”现象时有发生,性质恶劣、手法隐蔽多样,严重危害公民人身、财产安全,扰乱社会秩序。公检法机关将“碰瓷”违法犯罪作为打击重点之一。公安部积极会同最高法院、最高检联合印发《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惩治“碰瓷”违法犯罪行为的法律适用,公检法部门间的分工配合,以及定罪量刑等问题,突出了针对性和操作性。
图片来源:公安部供图
公安部同时提醒公众,要进一步提高警惕,加强自我保护意识,避免上当受骗。一旦遇到“碰瓷”行为,要及时报警。
两高一部首次准确界定碰瓷行为
《指导意见》明确,“碰瓷”是指行为人通过故意制造或者编造其被害假象,采取诈骗、敲诈勒索等方式非法索取财物的行为。这是第一次对“碰瓷”行为作出准确界定,为司法实践提供指引。
实践中,通过“碰瓷”实施犯罪的方式多样、手法繁多。有的不法分子通过“设局”制造或者捏造他人对其人身、财产造成损害来实施;有的通过自伤、造成同伙受伤或者利用自身原有损伤,诬告系被害人所致来实施;有的故意伪造或者制造交通事故,或者利用被害人酒后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害怕被查处的心理来实施;有的在“碰瓷”行为被识破后,直接对被害人实施抢劫、抢夺、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活动等。具体而言如下:
一、实施“碰瓷”,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赔偿,符合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以诈骗罪定罪处罚;骗取保险金,符合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规定的,以保险诈骗罪定罪处罚。
实施“碰瓷”,捏造人身、财产权益受到侵害的事实,虚构民事纠纷,提起民事诉讼,符合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规定的,以虚假诉讼罪定罪处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二、实施“碰瓷”,具有下列行为之一,敲诈勒索他人财物,符合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以敲诈勒索罪定罪处罚:
1.实施撕扯、推搡等轻微暴力或者围困、阻拦、跟踪、贴靠、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扣留财物等软暴力行为的;
2.故意制造交通事故,进而利用被害人违反道路通行规定或者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相要挟的;
3.以揭露现场掌握的当事人隐私相要挟的;
4.扬言对被害人及其近亲属人身、财产实施侵害的。
三、实施“碰瓷”,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当场劫取他人财物,符合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的,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四、实施“碰瓷”,采取转移注意力、趁人不备等方式,窃取、夺取他人财物,符合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的,分别以盗窃罪、抢夺罪定罪处罚。
五、实施“碰瓷”,故意造成他人财物毁坏,符合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的,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定罪处罚。
六、实施“碰瓷”,驾驶机动车对其他机动车进行追逐、冲撞、挤别、拦截或者突然加减速、急刹车等可能影响交通安全的行为,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物遭受重大损失,符合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七、为实施“碰瓷”而故意杀害、伤害他人或者过失致人重伤、死亡,符合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三条、第二百三十五条规定的,分别以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重伤罪定罪处罚。
八、实施“碰瓷”,为索取财物,采取非法拘禁等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符合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的,分别以非法拘禁罪、非法搜查罪定罪处罚。
九、共同故意实施“碰瓷”犯罪,起主要作用的,应当认定为主犯,对其参与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承担刑事责任;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应当认定为从犯,依法予以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三人以上为共同故意实施“碰瓷”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应当认定为犯罪集团。对首要分子应当按照集团所犯全部罪行处罚。符合黑恶势力认定标准的,应当按照黑社会性质组织、恶势力或者恶势力犯罪集团侦查、起诉、审判。
十、对实施“碰瓷”,尚不构成犯罪,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
“碰瓷”主要分为诈骗类和敲诈勒索类
公安部法制局副局长李文胜介绍,《指导意见》对实施“碰瓷”构成的犯罪进行了梳理,分类予以明确。
常见情形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诈骗类,即制造假象,采取欺骗、蒙蔽手段诱使被害人上当,从而获取财物的情形,其突出特点是“骗”,主要涉及诈骗罪、保险诈骗罪、虚假诉讼罪。另一类是敲诈勒索类。即不仅制造假象,而且对被害人或其近亲属实施轻微暴力、软暴力或以揭露其违法违规行为、隐私、扬言侵害相要挟,从而获取财物,其突出特点是“敲诈”,主要涉及敲诈勒索罪。
《指导意见》既规定了通过“碰瓷”实施诈骗、敲诈勒索等常见犯罪行为的定性处理,又明确了实施“碰瓷”所衍生犯罪行为的定性处理。包括在实施“碰瓷”行为时,实施的抢劫、抢夺、盗窃、故意毁坏财物、非法拘禁、非法搜查等行为的定性处罚。同时,还对“碰瓷”行为侵犯他人人身安全等情形明确了法律定性。如实施“碰瓷”故意或过失造成他人伤亡的,应分别视情以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重伤罪定罪处罚。
另外,《指导意见》还规定了其他与“碰瓷”相关的犯罪。同时,还加大对“碰瓷”犯罪团伙、黑恶势力犯罪的打击力度。
李文胜介绍,近年来,“碰瓷”违法犯罪案件频发,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如某地办理的一起“碰瓷”案件中,犯罪嫌疑人林某等多人共同谋划,故意与被害人发生碰撞,假装倒地并将事先准备好的动物血挤在耳朵里假装受伤流血,骗取对方赔偿金。又如犯罪嫌疑人薛某等十余人事先在饭店周围物色酒驾目标车辆,并故意驾车与之发生剐蹭交通事故,以告发酒驾为由迫使目标车辆司机选择赔钱私了。“碰瓷”违法犯罪活动不仅严重侵害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权益和安全感,而且还严重败坏了社会风气,致使一些群众遇有老人倒地等情形不敢救助,有必要予以严惩。
李文胜指出,“碰瓷”违法犯罪活动一直是公安机关打击的重点,由于“碰瓷”行为涉及诈骗、敲诈勒索等刑法中多个罪名,实践中情况较为复杂,需要由公检法三家联合出台指导意见,对办理此类案件予以规范。
将加大对“碰瓷”团伙打击力度!
《指导意见》在总结以往办案的基础上,通过列举“碰瓷”犯罪的惯用手法,向社会揭露了“碰瓷”犯罪的本质,提醒广大群众避免上当受骗,同时震慑违法犯罪分子。
李文胜称,实践中,实施“碰瓷”的违法犯罪分子往往以此为业,一些由“碰瓷”结成的犯罪集团更是组织严密、分工明确,其手法具有多样性和隐蔽性,有的在“碰瓷”行为被识破后,直接对被害人实施抢劫、抢夺、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活动,甚至还滋生黑恶势力,成为影响社会治安的重大隐患。
例如,近期,全国发生的多个碰瓷犯罪皆是团伙作案。
交通碰瓷是最典型的违法犯罪案件,也广大司机朋友最深恶痛绝的一类犯罪活动,既让人胆战心惊,又延误行程,更要破财。近日,佛冈法院判决一起6个月内疯狂作案31起的交通碰瓷团伙,以敲诈勒索罪判处主犯李某兵有期徒刑5年3个月。流窜佛冈、英德、广州三地疯狂作案。
他们作案的手法是:
每次作案由1人做“车手”驾驶白色奔驰或银色丰田锐志轿车在道路上寻找作案目标车辆,发现目标后,会以别车方式让目标车辆避让变道,此时守候在路边的“伤者”会将事先准备好的自行车往目标车辆上撞,制造假交通事故。当目标车辆司机停车查看时,“伤者”会假装受伤,同时拿出事先准备好的已损坏的苹果手机要求司机赔偿。期间“伤者”会拨打“车手”的电话,由“车手”扮演叔叔要挟司机赔钱“私了”,需要时“伤者”会拨打假110,(事先将同伙号码存为“110”),由同伙扮演警察声称到场处理会扣押车辆,以此方式敲诈勒索司机钱财。该团伙每次敲诈勒索金额约有5、6千元,最多1次3万元,合计179988元。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最终,佛冈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决4名被告人,一人5年3个月并处罚金2.5万元;其余四人4年9个月至四年5个月,各处罚金2万元。没收作案工具,责令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
除了常见的交通团伙诈骗之外,还有组建黑恶势力团伙进行碰瓷犯罪。
10月12日,北青青年报曝出这样的违法犯罪事件。2017年至2018年间,章华、张红、范琦、刘荣(62岁)伙同邵将、黄彪等人组成恶势力犯罪集团。为牟取不法利益,在邵将指使下,采用暴力手段强行劫取财物以及故意制造交通事故、虚假维权等威胁手段,多次向他人索要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经查,该团伙共敲诈勒索13起,抢劫1起,非法拘禁1起,故意伤害2起,诬告陷害1起。
他们作案的手法是:
该犯罪团伙头目威胁手下实施抢劫和碰瓷,而他们的碰瓷手法有很多,例如让手下到酒吧物色合适目标,陪客人喝酒,后让同伙开车对其进行撞击,以此进行敲诈勒索;或者,逼迫手下和一个男子发生关系,并诬陷对方强奸,并以此敲诈勒索;或者制造交通事故“碰瓷”;或者在肯德基内限制被害人人身自由相威胁,逼迫被害人签下20万元欠条;或者以故意制造药物过敏事故“碰瓷”的方式,向售药者勒索钱财;甚至该团伙还曾借口做人流手术发生医疗事故,通过拉横幅、举牌子、堵门等手段影响诊所经营,勒索钱财。该团伙还专挑弱势群体碰瓷,不给钱就打人,例如泔水车、酒驾司机,或者假装饭店吃出钢丝球。就连收废品蹬三轮的老人,他们也不放过。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该团伙头目邵将因犯敲诈勒索罪、抢劫罪、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及诬告陷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罚金三十万元。其余人也相继被判刑。
为此,《指导意见》对“碰瓷”案件中共同犯罪、黑恶势力犯罪的认定和从严从重惩处予以明确,规定对于符合黑恶势力认定标准的,应当按照黑社会性质组织、恶势力或者恶势力犯罪集团侦查、起诉、审判,另外要求要求公检法机关严格履职,强化“碰瓷”案件立案监督,从快从严打击碰瓷违法犯罪活动,同时加强宣传教育。向社会揭露“碰瓷”违法犯罪,引导人民群众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在全社会营造良好氛围,有利于铲除此类犯罪组织的根基,净化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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