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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有悔改表现!服刑期间获4个表扬,荆州原副市长马秋平被减刑4个月

每日经济新闻 2020-10-08 10:14:15

每经编辑 步静

据裁判文书网日前公布的《马秋平减刑一案刑事裁定书》显示,曾任荆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的马秋平现在湖北省沙洋平湖监狱服刑。

执行机关湖北省沙洋平湖监狱提出,马秋平在服刑中获得四个表扬,认定其确有悔改表现,并提出减刑建议、奖励证明及有关证明材料,报请湖北省监狱管理局审核后,建议对罪犯马秋平减去有期徒刑四个月。

荆门市沙洋地区人民检察院出庭意见,执行机关对罪犯马秋平提请减刑出示的证据材料真实有效,法庭审理程序合法;该犯确有悔改表现,符合减刑条件;执行机关报请减刑的程序合法,同意对该犯减刑四个月。

经审理查明,罪犯马秋平在服刑期间,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因此,获监狱四个表扬。另查明,该犯受贿所得财物折合人民币187.0668万元及罚金人民币400000元已全部履行。

湖北省沙洋人民法院认为,罪犯马秋平积极退缴受贿所得全部赃款,并缴纳全部罚金,在考核期内获得监狱4个表扬,确有悔改表现,且减刑的起始时间已二年以上,符合减刑的法定条件,可以减刑。该犯系职务犯罪,对其减刑幅度从严,执行机关提出按照湖北省监狱管理局审核意见,对该犯报请减刑4个月的幅度符合法律规定,该院予以采纳。

2020年9月28日,湖北省沙洋人民法院依照有关规定作出裁定:对罪犯马秋平减去有期徒刑4个月,刑期至2020年12月27日止。

据湖北省纪委官网消息,2015年2月,马秋平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当月被免去职务,同年8月被开除党籍。

湖北省纪委通报指出,经查,马秋平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接受礼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业生产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其中,受贿问题涉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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