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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导性宣传、承诺高收益,北京首证投顾被暂停新增客户1年!

每日经济新闻 2019-07-29 00:30:30

日前,北京证监局发布通知称,北京首证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因存在承诺收益,以及虚假、不实、误导性宣传的违规行为,决定给予责令公司改正、暂停新增客户1年的处罚。

每经记者 刘海军    每经编辑 吴永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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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摄图网

 

“这个票100%成功”“咱们这是100%的准确率”“一个月至少20%收益”“大概做一个半月收益50%” 。

相信很多股民经常能接到这样的电话。经常打出这样电话的,有的是骗子,而也有的是投资咨询公司。

日前,北京证监局发布通知称,北京首证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因存在承诺收益,以及虚假、不实、误导性宣传的违规行为,决定给予责令公司改正、暂停新增客户1年的处罚。

承诺收益、误导性宣传被罚

日前,北京监管局下发了对北京首证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

证监局表示, 经查,公司存在以下违规情形:

一、承诺收益。该公司部分业务人员通过微信向客户发送了“这个票100%成功”“咱们这是100%的准确率”“一个月至少20%收益”“下跌绝不可能发生”“一个周期下来肯定能把亏损赚回来”“保收益的100%准确率”“只要你按照老师指令操作,一只股就能把费用赚回来”“大概做一个半月收益50%”“两个月整体收益40%以上”等信息。

二、虚假、不实、误导性宣传。公司部分业务人员通过微信向客户发送了“这个是我们公司在证监会备案的对公账户”“我们的价格是经过证监会统一批准的,你不要犹豫”“老师推荐的每一只股票都在证监会有备案,随时可查”等信息。

证监局认为,首证投顾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第四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按照《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第三十三条的规定,现责令该公司改正,暂停新增客户1年。该公司应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立即开展全面整改,严格落实《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等规定,切实提高公司合规管理水平,在暂停期内按月向证监局报送整改进度情况。

《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第四条规定: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及其人员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勤勉、审慎地为客户提供证券投资顾问服务。

第二十四条规定: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应当规范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推广和客户招揽行为,禁止对服务能力和过往业绩进行虚假、不实、误导性的营销宣传,禁止以任何方式承诺或者保证投资收益。

《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第三十三条规定: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及其人员从事证券投资顾问业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采取责令改正、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责令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并提交合规检查报告、责令清理违规业务、责令暂停新增客户、责令处分有关人员等监管措施;情节严重的,中国证监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规定作出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到,首证投顾于1997年成立,是国内首批获得证券投顾牌照的证券投资咨询公司,股东是亚太丝路资本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首证投顾共有西安分公司、西安高新分公司、武汉分公司等6家分支机构,其中,除了武汉分公司、河南分公司存续外,其他分公司已全部为注销状态。

对投资咨询公司监管力度不断提升

近几年来,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取得较快发展,注册资本、从业人员、业务规模和业务收入都有较大幅度增长。但咨询机构在取得较快发展的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一些公司合规管理、内控措施跟不上,导致违法违规问题时有发生,投诉问题增多。

针对部分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发生的不当营销和违规经营问题,近两年,证监会加大了执法检查力度。其中,在2018年,证监会对58家咨询机构或其分支机构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其中对35家采取责令暂停新增客户的行政监管措施。

进入2019年,监管层对投资咨询公司的监管力度更是不断提升。记者不完全统计发现,今年以来, 各地证监局开出了超过10张针对咨询公司的行政监管函和各种处罚。

典型的案例如,在今年1月,北京证监局对北京中资北方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出具了警示函,对北京中方信富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要求责令改正;在2月,大连证监局对大连华讯投资出具了警示函;在3月,北京证监局对北京中和应泰财务顾问有限公司责令暂停新增客户;在4月,北京证监局对北京中富金石咨询有限公司责令暂停新增客户。

5月14日,北京证监局发文称,上海证券通北京分公司在开展业务时存在承诺60%以上收益的违规行为,而且在接受监管部门现场检查时删除过往聊天记录企图“瞒天过海”,被罚80万元。而大连华讯北京分公司则在暂停新增客户的整改期内违规新增客户,却对监管部门做出虚假陈述,被罚25万元。

而在6月,北京中资北方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更是拒不配合现场取证和调查而遭到处罚。陕西证监局指出,今年以来,在调查涉及该公司的多起举报事项时,其以全员在北京公司总部内部培训为由,拒不配合现场取证和调查,严重阻碍证监局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对此,陕西证监局对其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要求在6月28日前完成整改并向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在证监局验收前,不得新增咨询相关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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