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报 2018-11-14 16:01:22
因传播“证监会暂停新股IPO”的谣言,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向王利坚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其改正并处以3万元罚款。
图片来源:摄图网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近日对王利坚传播虚假信息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责令其改正,并处以3万元罚款。
公开信息显示,王利坚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2018年6月19日16:40左右,王利坚在手机上看到微信朋友圈有人发布“证监会暂停新股IPO”的截图,于当日16:48使用注册的“口水杭州”论坛用户“hzer”账号在论坛子栏目“口水楼市”中发布了题为“暂停新股IPO了”的帖子,内容包括“新股”和上述截图。6月20日上午9:35左右,经提醒,王利坚在其同事帮助下删除该帖子。该帖子在“口水杭州”论坛发布至删除期间,共有28个回复和5029个查看。
上述“证监会将暂停新股IPO”截图系一张伪造的证监会官网截图,该截图显示“2018年6月19日,中国证监会召开临时会议,决定从2018年6月20日起暂停新股IPO”。证监会官网下“新闻发布会”栏目内容,并没有“2018年6月19日新闻发布会”这一页面。2018年6月19日下午,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辟谣澄清“证监会召开临时会议叫停IPO”为假消息,并表示该行为严重干扰市场正常传播秩序,编造虚假消息,应严肃处理。
浙江证监局表示,王利坚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关于“禁止国家工作人员、传播媒介从业人员和有关人员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证券市场”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二百零六条所述“扰乱证券市场”的行为。
依据《证券法》第二百零六条的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责令王利坚改正,并处以3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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