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
宏观

每经网首页 > 宏观 > 正文

江西:国有资产未保值增值企业工资总额或下降

新华社 2018-09-08 12:34:01

江西省日前印发的《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实施意见》突出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的约束力,明确提出未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企业,工资总额不得增长或者适度下降,对国有资产减值幅度超过10%的企业,当年工资总额降幅不低于5%。(新华社

责编 胡玲

特别提醒:如果我们使用了您的图片,请作者与本站联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现在本站,可联系我们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欢迎关注每日经济新闻APP

每经经济新闻官方APP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