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 2018-08-27 11:43:37
每经编辑 马原
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加强商品房销售价格备案管理的通知。要求具备预售(现售)条件及有未售房源的商品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在2018年9月28日前主动核实成本,调整价格,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物价局)重新申请价格备案;如未按相关规定重新申请价格备案的,将依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商品房销售价格经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物价局)备案后, 6个月内不得擅自调高备案价格。(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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