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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家金融法院在沪成立 将提高金融审判专业化水平

每日经济新闻 2018-08-21 17:25:40

设立上海金融法院有利于国家金融战略的深入实施。服务实体经济、防范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不仅需要增强立法的科学性和政策的有效性,也需要建立公正、高效、权威的金融审判体系。

每经记者 宋戈    每经实习记者 李玉雯    每经编辑 陈星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为推进国家金融战略实施,健全完善金融审判体系,营造良好金融法治环境,全国首家金融法院于20日在沪揭牌。

据悉,今年3月28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上海金融法院的方案》。

全国首家金融法院在沪成立

4月25日,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对《关于在上海设立金融法院的决定(草案)》(以下简称“《决定》草案”)作出说明,强调我国要从经济大国迈向经济强国,掌握国际金融交易规则的话语权至关重要,而金融法治环境是其中的基本要素和重要保障。通过设立上海金融法院,建立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金融审判体制机制,有助于提升我国在国际金融交易规则制定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为我国经济转型升级、“一带一路”建设营造更好的国际环境。

周强表示,设立上海金融法院有利于国家金融战略的深入实施。服务实体经济、防范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不仅需要增强立法的科学性和政策的有效性,也需要建立公正、高效、权威的金融审判体系。

此外,周强提及近年来上海市涉金融案件数量增长迅速,2013年至2017年平均每年增长51%,去年受理一审金融商事案件数量达到17.9万件。在此背景下,设立上海金融法院,将进一步提高金融审判专业化水平,统一裁判标准,促进法律统一适用,提升金融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为“到2020年将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基本建成与我国经济实力以及人民币国际地位相适应的国际中心”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对《决定》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显示,4月26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对《决定》草案进行了分组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普遍认为,为支持建设上海国际金融中心,提高金融审判专业化水平,推进国家金融战略实施,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设立上海金融法院是必要的。

如今,随着上海金融法院的正式揭牌,这一金融领域专门法院的设立也从构想成为了现实。

有助于提升金融案件处理效率

7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46次会议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上海金融法院案件管辖的规定》(法释【2018】14号),对上海金融法院案件管辖的具体范围进一步予以明确。

具体来看,上海金融法院案件管辖范围包括如下:上海市辖区内应由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第一审金融民商事案件;上海市辖区内应由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以金融监管机构为被告的第一审涉金融行政案件;以住所地在上海市的金融市场基础设施为被告或者第三人与其履行职责相关的第一审金融民商事案件和涉金融行政案件;当事人对上海市基层人民法院作出的第一审金融民商事案件和涉金融行政案件判决、裁定提起的上诉案件。此份规定中同时提及,当事人对上海金融法院作出的第一审判决、裁定提起的上诉案件,由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上海市各中级人民法院在上海金融法院成立前已经受理但尚未审结的金融民商事案件和涉金融行政案件,由该中级人民法院继续审理。此份规定自2018年8月10日起施行。

华东政法大学商学院副教授窦菲菲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上海金融业发达,案源丰富,上海金融法院的成立有助于提高金融案件的处理效率,也有利于形成上海金融案例审理经验,向全国甚至全球推广。此外,专门金融法院建设,属于上海金融中心建设的一个不可或缺的部分,有利于上海金融中心的发展成长,同时也有利于金融法律复合型人才在上海积聚,传播和强化金融法律意识,为金融业的规范和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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