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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银保监会要求险企6月22日前上报保险消费风险提示落实情况

每日经济新闻 2018-06-14 19:15:58

记者独家获悉,银保监会已于近期给保险公司下发《关于报送保险消费风险提示工作的函》,要求保险公司上报保险消费风险提示工作制度的建设和开展情况。《函件》中提到保险公司需要上报的材料主要包括三部分,分别为保险消费风险提示工作机制运行情况、保险消费风险提示工作制度建设情况和保险消费风险提示平台及信息发布情况。

每经记者 袁园    每经编辑 王可然    

在下发加强保险消费风险提示工作之后,监管层开始对险企的保险消费风险工作的结果进行检查。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近日独家获悉,银保监会已于近期给保险公司下发《关于报送保险消费风险提示工作的函》(以下简称《函件》),要求保险公司上报保险消费风险提示工作制度的建设和开展情况。

据悉,此次上报工作主要是为了落实去年9月份原保监会下发的《中国保监会关于加强保险消费风险提示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实践情况。银保监会要求险企于6月22日前上报资料文件。

上报材料主要包括三部分

《函件》中提到保险公司需要上报的材料主要包括三部分,分别为保险消费风险提示工作机制运行情况、保险消费风险提示工作制度建设情况和保险消费风险提示平台及信息发布情况。

具体而言,保险消费风险提示工作机制运行情况主要包括是否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部门;是否把保险消费风险提示纳入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常工作体系;指导分支机构开展保险消费风险提示工作情况;与新闻媒体等联动协同情况。

保险消费风险提示工作制度建设情况主要包括是否明确保险消费风险提示工作流程,规范保险消费风险提示工作程序;建立健全保险消费风险监测、识别、评估机制情况;建立健全保险消费风险提示信息内容管理以及审核、发布制度情况等。

保险消费风险提示平台及信息发布情况则主要包括本单位设立保险消费风险提示平台情况;通过平台发布保险消费风险提示信息情况;对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保险消费风险提示的转载情况等。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函件》中提到的上报内容均在《意见》中有所提及。彼时,原保监会表示,构建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做好消费风险提示工作制度设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保监会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合作,把消费风险提示作为部门重要工作来抓,积极主动做好业务范围内相关工作。

由此来看,此次《函件》是对去年9月份《意见》工作的验收,银保监会表示,险企要在6月22日前通过电子文件传输系统以正式公文形式报送至原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数据统计范围为2018年1~6月。

一季度保险消费投诉降9.9%

近年来,监管机构把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作为监管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不断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出台了多项保护被保险人权益的政策措施。从2017年的工作来看,原保监会始终保持对损害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的高压态势,全年共派出检查组585个,检查人员1813人次,对606家保险机构及中介机构开展专项检查和个案检查。

在加强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机制建设方面,监管层打出一系列“组合拳”,包括起草保险实名登记制度,出台保险消费风险提示制度,发布保险领域违法失信相关责任主体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同时,还推出了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制度,深化保险小额理赔管理制度,启动保险服务标准化,完善投诉考评,深化保险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

根据监管机构安排,2018年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要以强化保险公司维护消费者权益主体责任为工作主线,以督促保险公司切实提高和改进保险服务水平为切入点,以强化投诉处理和矛盾化解、加大查处力度、加强消费者教育和风险提示、突出透明度监管、推进保险业信用体系建设为关键环节,以稳步推进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机制为保障,打好治理损害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防范声誉风险攻坚战。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保险领域的消费风险和误导等行为占比也在下降。银保监会数据显示,2018年一季度保险消费投诉情况通报显示,一季度,银保监会机关及各保监局接收涉及保险公司的保险消费投诉22651件,较去年同期下降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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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监会 保险消费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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