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6-05 17:27:58
经宜昌市人民政府同意,宜昌市住建委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指出,在宜昌城区(含夷陵区)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自签订商品住房网签合同之日起,2年内不得上市交易;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取得预售许可后,要在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开盘时间控制在8时30分至18时之间,不得夜间开盘和开展销售活动;严格控制商品住房价格涨幅,确保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涨幅与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相适应,对商品住房申报价格过高且不接受政府价格指导的项目,一律暂缓办理预售许可、合同网签备案、现房销售备案。(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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