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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敷衍应对、表面整改”现象仍存 环境部约谈三地负责人

每日经济新闻 2018-06-05 00:51:19

每经记者 李 彪    每经编辑 姚祥云    

对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任务敷衍应对,以破坏生态环境为代价而谋求一时一地增长,生态环境部再次启动约谈机制。

6月4日,生态环境部集中约谈重庆市石柱、广西玉林市和江西省宜春等3市(县)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约谈指出,近期生态环境部专项督察发现,石柱、玉林、宜春3市(县)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不力、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破坏等问题突出。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此前生态环境部约谈地方党委政府,在约谈会现场一般是当地的党委书记或市(县)长一人带队参会并作发言。而此次被约谈的对象中,石柱县委书记和县长同时到会,并分别发言。

那么,玉林、宜春、石柱到底出现了什么环境问题?三地领导人在约谈会现场又作出了怎样的发言?下一步将如何完成中央环保督察要求的整改任务?

个别地方敷衍应对整改

早上9点多钟,离约谈会开始尚有十几分钟时间,被约谈的市县相关负责人便已经到达了会场,并汇报着相关工作。

10点整,约谈会正式开始。国家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副主任刘长根介绍到,近期生态环境部专项督察发现,石柱、玉林、宜春3市(县)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不力、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破坏等问题突出。

其中,石柱县主要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包括:违规开发建设问题突出,督察整改落实不力,自然保护区监督管理不到位等。

石柱县水磨溪湿地自然保护区位于长江一级支流水磨溪两岸2公里范围内。石柱县2009年制定工业园区建设意见及控制性详细规划,违规侵占该自然保护区土地5045亩,占保护区总面积20.9%。

2016年11月中央环保督察、“绿盾2017”专项行动明确要求对侵占水磨溪湿地自然保护区问题严肃查处,认真整改,依法问责。但石柱县委和政府推进不力,敷衍应对,不是下力气推动自然保护区违规项目清理退出,而是采取对自然保护区“瘦身”的办法应对整改、得过且过,甚至到2018年3月仍在设法调减自然保护区范围。督察还发现,位于该自然保护区内的庆豫新型建材仍在违规施工;除违规建设工业园区外,保护区内还有8个违建项目,其中3个位于核心区,1个位于缓冲区。已开展的问责工作存在避重就轻的问题,没有达到预期效果。

另外,玉林市也存在对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重视不够,态度消极的问题。

刘长根介绍称,为给博白县云飞嶂风电场项目和人工经济林建设让路,在对那林自然保护区确界时,擅自将大面积生态公益林和天然林调出保护范围,拟使该自然保护区面积削减87.7%。甚至在广西有关部门要求重新修改确界方案的情况下,仍于2018年3月再次提出确界方案,拟削减86%的保护区面积,消极应对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要求,性质恶劣。

同时,2016年11月中央环保督察反馈后,玉林市没有认真组织整改,2017年需完成的南流江污染治理项目均未完成。2018年一季度,南流江干流玉林市境内水质全线下降至劣V类。

值得注意的是,专项督察还发现,玉林市2017年以来全市大气环境质量持续下降,甚至于2017年12月还违规使用自动喷淋系统干扰有关空气质量国控站点正常工作。

此外,专项督察发现,宜春市对中央环保督察交办问题整改不到位,工作不严不实,“表面整改”问题突出。同时,专项督察还发现,宜春市经济开发区和袁州工业园区管委会对跨界河道污染问题推诿扯皮,大量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直排河道,流经两个园区的雷河水质恶化为劣Ⅴ类。

县委书记、县长同时“检讨”

刘长根表示:“(石柱县水磨溪湿地自然保护区违规开发建设问题)引起中央高度重视,中央专门作过批示,需要引起有关地方高度重视。”

2009年4月,石柱县批复设立水磨溪湿地自然保护区,该保护区主要保护湿地生态系统和以荷叶铁线蕨为代表的野生动植物资源,具有重要的生态价值。

但石柱县政府同年制订批复的《关于做好移民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工作的意见》和《移民生态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违规侵占该自然保护区土地5045亩,占保护区总面积20.9%,工业园建设基本在保护区内进行。

2011年6月,石柱县在未取得征地批准等文件情况下,即启动工业园征地拆迁和场地平整等工作。工业园区建设不仅大幅改变保护区原有地形、地貌,严重破坏地表植被,明显损害自然生态系统;而且基本成为烂尾工程,得不偿失,给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带来负担。

刘长根强调,2016年11月中央环保督察、“绿盾2017”专项行动明确要求对侵占水磨溪湿地自然保护区问题严肃查处,认真整改,依法问责。但石柱县委、县政府不是下大力气推动自然保护区内违规项目清理退出,而是把工作重心放在撤销或调整自然保护区上,以“瘦身”的办法进行整改。

在就有关情况作出说明并表态发言前,刘长根特别要求,石柱县县委书记和县长均作发言。《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这在生态环境部的历次约谈会上并不常见。

对此,石柱县委书记蹇泽西在约谈会上表示,已成立由县委书记、县长任组长的整改领导小组,目前有些违规的项目已经启动拆除。

同时,蹇泽西立下“军令状”:针对该县存在的生态环境问题的修复,力争在半年之内出现初步成效,一年之内出现明显效果。

随后,石柱县县长左军也强调,坚决按照约谈会的精神要求推动整改工作,近段时间整改工作正在紧锣密鼓推动。

刘长根强调,根据约谈的要求,石柱县要立即停止保护区里面的违规开发问题,整改情况和追责情况月底前要报生态环境部。“李干杰部长强调,我们还要对有关情况尽快向中央汇报。”

多位被约谈负责人深感愧疚

玉林市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落实不力、督察反馈涉及的12项问题有8项未完成整改目标,完成率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最低。对于这一整改进度,刘长根强调,在广西甚至在全国都是极为罕见的。

而对于玉林市存在的生态环境问题,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副厅长曹伯翔直言:深感责任重大,回去之后,第一时间向自治区党委政府作专题汇报。

“深感心情沉重、如芒在背、责任重大。”玉林市市长韦韬说,针对相关方面存在的问题,向领导作出深刻检查。

同时,韦韬在约谈会上表态,2018年把环境治理作为市委市政府头号任务。回去之后建议市委尽快召开常委会,第一时间传达落实这次约谈会的精神,确保玉林市这些问题得到尽快整改。

同样感到愧疚、自责的还有宜春市代市长王水平,他说:“(约谈会上)指出的这些问题,反映我们思想认识不够、决心不大、干部工作不严不实,我们深感自责,内心愧疚,代表宜春市委市政府做深刻检讨。”

王水平介绍,环境问题的背后是作风问题、党性问题,下一步深刻吸取教训,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坚决抓好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落实。

刘长根要求,玉林、宜春两市应抓紧制订整改方案,整改方案应在20个工作日内报生态环境部,同时抄报省级人民政府。在整改过程中应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全面推进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任务落实,确保督察整改取得实效,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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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任务敷衍应对,以破坏生态环境为代价而谋求一时一地增长,生态环境部再次启动约谈机制。 6月4日,生态环境部集中约谈重庆市石柱、广西玉林市和江西省宜春等3市(县)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约谈指出,近期生态环境部专项督察发现,石柱、玉林、宜春3市(县)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不力、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破坏等问题突出。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此前生态环境部约谈地方党委政府,在约谈会现场一般是当地的党委书记或市(县)长一人带队参会并作发言。而此次被约谈的对象中,石柱县委书记和县长同时到会,并分别发言。 那么,玉林、宜春、石柱到底出现了什么环境问题?三地领导人在约谈会现场又作出了怎样的发言?下一步将如何完成中央环保督察要求的整改任务? 个别地方敷衍应对整改 早上9点多钟,离约谈会开始尚有十几分钟时间,被约谈的市县相关负责人便已经到达了会场,并汇报着相关工作。 10点整,约谈会正式开始。国家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副主任刘长根介绍到,近期生态环境部专项督察发现,石柱、玉林、宜春3市(县)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不力、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破坏等问题突出。 其中,石柱县主要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包括:违规开发建设问题突出,督察整改落实不力,自然保护区监督管理不到位等。 石柱县水磨溪湿地自然保护区位于长江一级支流水磨溪两岸2公里范围内。石柱县2009年制定工业园区建设意见及控制性详细规划,违规侵占该自然保护区土地5045亩,占保护区总面积20.9%。 2016年11月中央环保督察、“绿盾2017”专项行动明确要求对侵占水磨溪湿地自然保护区问题严肃查处,认真整改,依法问责。但石柱县委和政府推进不力,敷衍应对,不是下力气推动自然保护区违规项目清理退出,而是采取对自然保护区“瘦身”的办法应对整改、得过且过,甚至到2018年3月仍在设法调减自然保护区范围。督察还发现,位于该自然保护区内的庆豫新型建材仍在违规施工;除违规建设工业园区外,保护区内还有8个违建项目,其中3个位于核心区,1个位于缓冲区。已开展的问责工作存在避重就轻的问题,没有达到预期效果。 另外,玉林市也存在对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重视不够,态度消极的问题。 刘长根介绍称,为给博白县云飞嶂风电场项目和人工经济林建设让路,在对那林自然保护区确界时,擅自将大面积生态公益林和天然林调出保护范围,拟使该自然保护区面积削减87.7%。甚至在广西有关部门要求重新修改确界方案的情况下,仍于2018年3月再次提出确界方案,拟削减86%的保护区面积,消极应对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要求,性质恶劣。 同时,2016年11月中央环保督察反馈后,玉林市没有认真组织整改,2017年需完成的南流江污染治理项目均未完成。2018年一季度,南流江干流玉林市境内水质全线下降至劣V类。 值得注意的是,专项督察还发现,玉林市2017年以来全市大气环境质量持续下降,甚至于2017年12月还违规使用自动喷淋系统干扰有关空气质量国控站点正常工作。 此外,专项督察发现,宜春市对中央环保督察交办问题整改不到位,工作不严不实,“表面整改”问题突出。同时,专项督察还发现,宜春市经济开发区和袁州工业园区管委会对跨界河道污染问题推诿扯皮,大量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直排河道,流经两个园区的雷河水质恶化为劣Ⅴ类。 县委书记、县长同时“检讨” 刘长根表示:“(石柱县水磨溪湿地自然保护区违规开发建设问题)引起中央高度重视,中央专门作过批示,需要引起有关地方高度重视。” 2009年4月,石柱县批复设立水磨溪湿地自然保护区,该保护区主要保护湿地生态系统和以荷叶铁线蕨为代表的野生动植物资源,具有重要的生态价值。 但石柱县政府同年制订批复的《关于做好移民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工作的意见》和《移民生态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违规侵占该自然保护区土地5045亩,占保护区总面积20.9%,工业园建设基本在保护区内进行。 2011年6月,石柱县在未取得征地批准等文件情况下,即启动工业园征地拆迁和场地平整等工作。工业园区建设不仅大幅改变保护区原有地形、地貌,严重破坏地表植被,明显损害自然生态系统;而且基本成为烂尾工程,得不偿失,给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带来负担。 刘长根强调,2016年11月中央环保督察、“绿盾2017”专项行动明确要求对侵占水磨溪湿地自然保护区问题严肃查处,认真整改,依法问责。但石柱县委、县政府不是下大力气推动自然保护区内违规项目清理退出,而是把工作重心放在撤销或调整自然保护区上,以“瘦身”的办法进行整改。 在就有关情况作出说明并表态发言前,刘长根特别要求,石柱县县委书记和县长均作发言。《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这在生态环境部的历次约谈会上并不常见。 对此,石柱县委书记蹇泽西在约谈会上表示,已成立由县委书记、县长任组长的整改领导小组,目前有些违规的项目已经启动拆除。 同时,蹇泽西立下“军令状”:针对该县存在的生态环境问题的修复,力争在半年之内出现初步成效,一年之内出现明显效果。 随后,石柱县县长左军也强调,坚决按照约谈会的精神要求推动整改工作,近段时间整改工作正在紧锣密鼓推动。 刘长根强调,根据约谈的要求,石柱县要立即停止保护区里面的违规开发问题,整改情况和追责情况月底前要报生态环境部。“李干杰部长强调,我们还要对有关情况尽快向中央汇报。” 多位被约谈负责人深感愧疚 玉林市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落实不力、督察反馈涉及的12项问题有8项未完成整改目标,完成率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最低。对于这一整改进度,刘长根强调,在广西甚至在全国都是极为罕见的。 而对于玉林市存在的生态环境问题,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副厅长曹伯翔直言:深感责任重大,回去之后,第一时间向自治区党委政府作专题汇报。 “深感心情沉重、如芒在背、责任重大。”玉林市市长韦韬说,针对相关方面存在的问题,向领导作出深刻检查。 同时,韦韬在约谈会上表态,2018年把环境治理作为市委市政府头号任务。回去之后建议市委尽快召开常委会,第一时间传达落实这次约谈会的精神,确保玉林市这些问题得到尽快整改。 同样感到愧疚、自责的还有宜春市代市长王水平,他说:“(约谈会上)指出的这些问题,反映我们思想认识不够、决心不大、干部工作不严不实,我们深感自责,内心愧疚,代表宜春市委市政府做深刻检讨。” 王水平介绍,环境问题的背后是作风问题、党性问题,下一步深刻吸取教训,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坚决抓好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落实。 刘长根要求,玉林、宜春两市应抓紧制订整改方案,整改方案应在20个工作日内报生态环境部,同时抄报省级人民政府。在整改过程中应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全面推进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任务落实,确保督察整改取得实效,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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