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8-15 20:47:24
【*ST准油:因未按规定披露重大事项 被罚30万】*ST准油8月15日晚间公告,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证监会新疆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准油股份存在以下违法事实:未按规定披露对关联方的重大担保事项;未按规定披露与控股股东创越集团等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未及时披露重大投资事项。监管局对准油股份处以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董事长秦勇处以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董事常文玖、财务总监王燕珊处以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罚款;对财务副总监宗振江处以警告,并处以3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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