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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单车新政”正式上路 摩拜、ofo均表示探索停车新模式

每日经济新闻 2017-08-03 16:40:25

今天(8月3日),交通运输部等10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从前期的征求意见稿到现在发布的指导意见,意味着“共享单车新政”已经正式上路。

指导意见明确了共享单车发展定位,是城市绿色交通系统的组成部分。相比征求意见稿,正式版指导意见有几处修订,如新增了“推进公共租赁自行车与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融合发展”等内容。针对指导意见提出的“推广应用电子围栏等技术”,ofo表示积极配合,摩拜单车则表示已研发落地智能停车点。

每经记者 赵娜 每经编辑 卢祥勇

明确属“城市绿色交通”

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司长徐亚华今天(8月3日)在交通运输部官网上做在线访谈时介绍,交通运输部于今年5月发布鼓励和规范共享单车发展政策征求意见稿,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共收到社会各界反馈意见780件,“尽最大可能采纳各方意见,也对未采纳意见作了深入评估,并组织开展合法性审查和政策评估。完成以上工作后,最终修改形成了《指导意见》送审稿,并报请国务院审批同意后,联合相关部门印发实施。”

指导意见在实施鼓励发展政策方面提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是分时租赁营运非机动车,是城市绿色交通系统的组成部分,是方便公众短距离出行和公共交通接驳换乘的交通服务方式。

在规范运营服务行为方面,提出对用户注册实行实名制管理并签订服务协议,建立投诉处理机制,为用户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禁止向未满12岁的儿童提供服务,落实车辆停放管理责任;在保障用户资金和网络信息安全方面,鼓励用免押金方式提供租赁服务,企业要在注册地设立专用账户,实行专款专用,完善退还制度。

浙江垦丁律师事务所联合创始人麻策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认为,相较部分地方性政策对单车的投放数量和运营人员的配备明确了具体比例,指导意见不圈定数量范围将不会干涉企业的运营自主权,整体制定比较利于行业正向发展。

但麻策认为,车辆的投放管理仅凭共享单车平台之力无法做到完全规范,还需跟政府的公共服务管理相配套。除了车道规划外,通过大数据可对车辆的调度进行合理分配,比如现在有平台通过发送红包的方式鼓励用户参与车辆调动,甚至以后可以通过技术手段实现只有在指定的停放位才能停放单车,不然就无法归还。

探索停车新模式

指导意见正式出台后,多家共享单车平台均给予了积极配合的表态。ofo小黄车表示“深受鼓舞”,摩拜单车也表示“对此表示欢迎和支持。”

针对指导意见提出的推广应用电子围栏等技术来为停车提供方便,ofo小黄车表示“积极配合试点电子围栏技术,探索‘正面清单+负面清单’的电子围栏管理模式”。

摩拜单车也赞同指导意见提出的“充分利用车辆卫星定位、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加强对所属车辆的经营管理,提高服务水平”“推广应用电子围栏等技术,有效规范用户停车行为”等要求。同时摩拜单车称已研发和落地“摩拜单车智能停车点”,目前已在北上广深等全国数十个城市部署超过4000个。

针对指导意见中要求“推进公共租赁自行车与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融合发展”,麻策称,二者是否能够融合发展仍要看市场情况,也就是最终“市场说了算”。从此角度而言,政府其实可以把配套的服务,转移给相关平台去运作,就像网约车被纳入到了公共服务的范畴内,现在共享单车也是相同的情况。

指导意见还提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实施收购、兼并、重组或者退出市场经营的,必须制定合理方案,确保用户合法权益和资金安全。“共享单车是个服务业,完全可以参考电子商务的相关管理办法明确提出,任何平台在终止服务前,必须提前3个月向用户公示将停止运营,”麻策提出,共享单车平台如出现《指导意见》提到的上述情形,不仅要留足充分的时间,还要提供咨询和处理相关事宜的渠道,让用户把剩余服务如费用和押金等处理好,从而保障用户即消费者的权益。

责编 卢祥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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