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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局:“4岁儿童逃票登机”不构成违法犯罪行为

中新社 2017-07-18 16:34:33

中新社北京7月18日电(记者 周音)7月16日,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发生4岁儿童逃票事件,引起社会哗然。中国民航局航空安全办公室副主任李继承18日在北京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回应:“4岁儿童逃票登机”不构成违法犯罪行为。

李继承说,经核查,涉事的5人中有2人是成年人,3名儿童,其中最小的仅4岁。5名乘客都是第一次搭乘飞机,对民航的购票政策不了解,认为身高不足1.2米儿童不需要购票,所以这名4岁的儿童没有买票。后经过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公安分局认定,这5人没有故意逃票的行为,没有其他不良的目的,不构成违法犯罪行为,所以在16日18时,经公安分局教育给予了放行。

7月16日上午,在北京飞往上海的吉祥航空HO1252次航班上,因有4岁儿童在未购票的情况下登机,致该航班的全体乘客不得不重新安检,原计划6时55分起飞的飞机延误至11时59分起飞。

李继承解释,该航班因为当日的天气原因,登机时间已经推迟,之后,又出现了这起事件,机组人员按照安全程序进行了清舱处理,重新登机。为此,该航班延误了5个小时,实际上逃票事件导致航班延误在1个半小时左右。

根据《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运输规则》规定,不满两周岁(以起飞日期为准)的婴儿乘机,按成人票价的10%购票。已满2周岁未满12周岁(以起飞日期为准)的儿童,按同航班成人普通票价的50%付费,提供座位。购买儿童票时,应提供儿童、婴儿出生年月的有效证件,如出生证、户口簿等。

业内人士指出,繁忙的京沪快线,容易出现安检疏忽,此次事件应敲响警钟,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加强民航安检管理。

责编 李语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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