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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教授蔡洪滨:建议房地产税推出和产权延期挂钩

每日经济新闻 2017-03-21 22:08:21

有学者提出,房地产税应该宽税基,所有的房子都要征。同时,还应该实行低税率,可以非常低,比如征千分之一、万分之一。

每经编辑|周程程    

每经记者 周程程 

3月20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国务院2017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中,房地产税并未被列入年内力争完成的项目。

此前,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新闻发言人傅莹在全国两会期间回应,房产税立法已经列入五年立法规划,今年没有关于房地产税立法的安排。

尽管今年没有相关立法安排,但房地产税何时开征仍然是各界热议的话题。

3月21日,在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北京大学经济政策研究所举办的2017两会后经济形势和政策分析会上,北大光华管理学院应用经济学系教授、前北大光华管理学院院长蔡洪滨表示,房地产税的出台宜早不宜晚,建议房地产税的推出和产权的延期要挂钩。

建言1:房地产税推出和产权延期要挂钩

蔡洪滨认为,房地产税是现代财税体系非常重要的部分。房地产税的推出不仅是为了调控房价,房地产税在任何市场经济国家都是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如果房地产税设计得不到位、调节得不够,对房地产市场起不到好的作用,也会对税制建设等带来影响。

在蔡洪滨看来,房地产税未来如果正式推出,成为地方的一个主要税种,对地方政府行为的改革能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所以,房地产税的推出要结合多方面进行系统设计,这是中国财税改革方面非常重要的工作。

在设计思路上,蔡洪滨建议,房地产税的推出和产权的延期要挂钩。如果每年交了房地产税,相应产权70年之后可以延期,不用担心再有其他诸如重新增加土地出让金,甚至收回产权等政策的出台。

蔡洪滨表示,征税的同时,未来到期之后能够自动延期,这是一个大的政策红利。这样一种解决办法实现了激励相融,交房地产税的同时解决了未来产权的问题。

建言2:只有一套房的低收入群体可“挂账”

对于房地产税的征收,各界讨论较多的一个问题集中在征收对象上。

在蔡洪滨看来,存量房、增量房两者都需要征收房地产税。以北京为例,北京房子贵,有各种原因,其中一个原因也与财政投入公共设施的建设有关。国家财政对基础设施、交通、医院、学校进行投入,所以环境也变好了,一套房子在北京能涨得厉害,但如果这套房子是在中部县城,则不可能有这么高的涨幅。这本身创造的是房地产的溢出效应。

“对公共服务的支出需求上升,同时意味着每个人都需要有更多的纳税义务。”蔡洪滨说,土地增值税和房地产税并不是冲突的,所以征税的基本原理并不是收了土地增值税就不能收房地产的持有税。

北大光华管理学院应用经济学系教授、北大经济政策研究所所长陈玉宇认为,房地产税应该宽税基,所有的房子都要征。同时,还应该实行低税率,可以非常低,比如征千分之一、万分之一。

另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是,在房地产税的设计上,一些有房但是收入很低,交不起房地产税的人群该怎么办?

蔡洪滨认为,可以设计一种挂账的制度。每年按照一定的标准征收房地产税,如果交不起,就每年有一个账单,可以进行挂账。等房子转让或者继承的时候,需要先将之前所欠的房地产税补齐,然后房子才可以出让或者继承。

蔡洪滨指出,这是针对一套房子的做法,“一家一户可以选择这种挂账的方式。如果你有二套房三套房就不允许这样做,其他房必须交房地产税,这样就解决了低收人群居住权利的问题。”

对于房地产税何时征收?蔡洪滨认为,宜早不宜迟。房地产税的问题拖得越久,越有更多的问题无法解决。房子到期越来越近的时候,这个问题就很难解决。如果现在解决70年到期跟房地产税挂钩,这两个设计得好,可以同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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