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
宏观

每经网首页 > 宏观 > 正文

【国办发文规范开发区设立 每个县原则上不超1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发布,《意见》要求,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要根据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和当地经济发展需要,稳步有序推进

2017-02-06 20:38:34

Graywatermark.thumb_head

【国办发文规范开发区设立 每个县原则上不超1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发布,《意见》要求,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要根据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和当地经济发展需要,稳步有序推进开发区设立、扩区和升级工作,原则上每个县(市、区)的开发区不超过1家。

责编 刘思琦

特别提醒:如果我们使用了您的图片,请作者与本站联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现在本站,可联系我们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欢迎关注每日经济新闻APP

每经经济新闻官方APP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