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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球科技遭上交所警示“ST”处理可能性

中国证券报 2016-08-20 08:2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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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8日,上交所对慧球科技股票实施停牌,引起市场和投资者广泛关注。8月19日,上交所监管部门就此答记者问时表示,各种情况表明,慧球科技信息披露已处于失控状态,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存在重大缺陷。其情形在资本市场极为罕见。如公司长期不能落实整改要求,上交所将研究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即予以“ST”处理的必要性。

近一段时间来,慧球科技多次未按规定和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董事会聘任的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均不具备任职资格,公司董事长也不与交易所保持有效联系,上交所公司监管部门已失去关于公司的有效信息来源;同时,就市场广泛质疑的公司实际控制人情况,经多次监管督促,公司至今仍未予以核实并披露;8月17日,公司拒绝按照上交所公司监管部门要求补充购买房屋资产公告中的相关事项,并在尚未对外披露的情况下全文泄露。

上交所表示,这表明公司信息披露已处于失控状态,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存在重大缺陷。由此妨碍了正常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严重损害了广大中小投资者的知情权。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既是督促公司尽快纠正信息披露的混乱状态,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需要,也是防止公司随意发布信息误导投资者的需要。还需要说明的是,对公司股票的停牌处理,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已有明确规定。公司信息披露的违规行为,已经触发《股票上市规则》第12.6条、第12.10条、第12.12条和第12.13条等多项条款规定的停牌情形。

对慧球科技股票实施停牌后,上交所监管部门已于当日向该公司发出监管工作函,督促其召开董事会会议,尽快落实监管要求,切实整改信息披露中存在的问题,上交所公司监管部门将视其整改落实情况决定公司股票的复牌事宜,同时再次督促公司董事会和相关人员本着对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履行最基本的职责,尽快落实整改要求,建立有效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督促公司董事会和相关人员以投资者利益为重,尽早恢复正常的信息披露秩序,按照要求履行包括核实公司实际控制人在内的系列信息披露义务,落实上交所公司监管部门的多项工作要求,实现股票早日复牌,保障公司股东正常的知情权和交易权。上交所公司监管部门强调,如果公司长期不能落实整改要求,将研究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即予以“ST”处理的必要性。

上交所公司监管部门已对慧球科技涉嫌的信披违规行为启动纪律处分程序,将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予以追责。同时,也已提请证券监管部门进一步查处。“对无视信息披露法律法规要求、破坏证券市场秩序、损害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违规行为,上交所将严肃查处、绝不姑息。”

责编 周禹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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