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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保险公司发行优先股的规范将于近期发布

每经网 2015-06-11 17:54:45

今日保监会召开新闻发布会表示,《中国保监会关于保险公司发行优先股有关事项的通知》,将于近期正式发布。

每经编辑 每经记者 黄俊玲    

每经记者 黄俊玲

今日(6月11日),保监会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2014年偿付能力监管工作的情况。

保监会相关负责人在此次发布会介绍称,目前保险公司主要是通过股东增资和发行次级债来补充资本。与此同时保监会也在创新保险公司资本补充工具,一是与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了《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第3号),允许保险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资本补充债券,目前已经有保险公司来保监会递交了申请;二是研究了保险公司发行优先股事宜,起草了《中国保监会关于保险公司发行优先股有关事项的通知》,将于近期正式发布;三是积极鼓励保险公司海外发行资本工具,并取得阶段性进展,进一步打开资本补充的空间。

2014年风险D类公司仅2家

据介绍,2014年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总体保持“稳中有升”的态势,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偿付能力不达标公司数量下降。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和保监会审核后的偿付能力报告,2014年末全行业有1家公司偿付能力不达标,较2013年末减少1家,达标公司占公司总数的比例为99.3%,达标公司总资产占行业总资产的比例为99.96%。产险公司和再保险公司连续4个季度偿付能力全部达标,且2014年末偿付能力充足率均处于充足II类(即偿付能力充足率大于150%)。寿险公司(含健康险公司、养老险公司)中,除1家公司偿付能力不达标外,其他寿险公司偿付能力全部达标,且均处于充足II类。

二是行业资本溢额大幅增长。受保险公司盈利能力提高、资本市场向好、公司外部融资等多重因素的影响,行业资本溢额大幅增长。2014年末全行业资本溢额为7207亿元,较年初增加3199亿元,增幅79.8%。

三是高风险公司数量下降。保监会对127家保险公司基于2014年末的情况开展了分类监管评价,按照公司的风险由低到高依次评定为A、B、C、D四类。评价结果显示,A类公司有43家,B类公司有79家,C类公司有3家,D类公司有2家。其中,风险低的A类公司较年初增加了7家,风险严重的D类公司较年初减少了2家。保监会已对C、D类公司采取了限制投资范围、暂停增设分支机构等针对性的监管措施,督促问题公司尽快化解风险。

2015年,保险行业已经进入偿二代过渡期,上述负责人表示,保监会将以偿二代组织实施工作为核心,继续加强偿付能力监管力度,防范行业风险。

该负责人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偿二代的各项技术参数和标准,都是基于我国保险业近20年的实际数据测算得出的,真实反映了我国保险业的风险状况,体现了新规则对中国市场的适用性。同时,国际可比即偿二代符合国际资本监管的改革方向,与国际上其他的偿付能力监管模式可对话、可比较、可互认。

优先股事宜的通知近期发布

在资本补充方面,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保监会研究起草了《保险公司资本补充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建立了由“资本分级、资本工具、公司资本管理、监督检查”组成的行业资本补充机制,规定了普通股、优先股、资本公积、留存收益、债务性资本工具、应急资本、保单责任证券化产品、财务再保险八大类资本补充渠道,丰富了保险公司的融资渠道,打开了保险公司资本工具的创新空间。

上述负责人表示,目前保险公司主要是通过股东增资和发行次级债来补充资本。

该负责人透露,与此同时保监会也在创新保险公司资本补充工具,一是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了《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第3号),允许保险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资本补充债券,目前已经有保险公司来保监会递交了申请。二是研究了保险公司发行优先股事宜,起草了《中国保监会关于保险公司发行优先股有关事项的通知》,将于近期正式发布。三是积极鼓励保险公司海外发行资本工具,并取得阶段性进展,进一步打开资本补充的空间。

对于保险公司海外融资,该负责人表示,目前也有保险公司正在尝试。

保监会表示,未来将进一步完善资本补充机制,发布《保险公司资本补充管理办法》,指导和规范行业融资行为,丰富资本工具,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行业资本实力和抵御风险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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