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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景谷股权遭法院“划转”

每经网 2015-06-08 07:21:16

上述股权过户后,广东宏巨投资将成为公司第二大股东。然而,中泰担保实际控制人刘军及大股东北京泰跃对上述裁定均不能认同,并对裁定提出异议,并获得法院的受理。

每经编辑 每经记者杨建    

 

每经记者杨建

 

ST景谷(600265,收盘价22.12元)6月6日公告,公司于6月4日收到法院的执行裁定书,裁定中泰担保持有的公司3170万股归广东宏巨投资所有。上述股权过户后,广东宏巨投资将成为公司第二大股东。然而,中泰担保实际控制人刘军及大股东北京泰跃对上述裁定均不能认同,并对裁定提出异议,并获得法院的受理。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6月4日,北京中院发出了执行裁定书,解除交行北京东单支行对中泰担保持有的ST景谷3130万股的质押;同时解除中泰担保持有的ST景谷3170万股的查封;中泰担保持有的公司3170万股归广东宏巨投资所有,广东宏巨投资可持裁定书到证券登记部门办理相关产权过户手续。

然而,ST景谷于2015年6月5日上午,收到刘军及北京泰跃函件,要求立即停止中泰担保所持ST景谷股份交割。刘军及北京泰跃对上述裁定书不认同,北京泰跃于6月5日起诉浙江京盛投资(以下简称京盛投资)、北京世纪远达投资(以下简称世纪远达)执行异议,要求撤销(上述裁定)并获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受理。

刘军表示,京盛投资、世纪远达、中泰担保以及广东宏巨投资之间达成的和解协议体现的是一种私下协商定价的交易模式,此做法应该不符合《证券法》所确立的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且ST景谷股权被多家法院轮候查封,本应以拍卖方式体现其资产处置价值的公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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