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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反垄断开61亿罚单 高通欣然接受

每经网 2015-02-10 11:00:05

发改委对高通开出的罚单为60.88亿元人民币(约合9.75亿美元)。高通表示将不再对金额提出质疑,并将会在发改委规定的期限内全数付清。

每经编辑 每经记者 孟庆建 发自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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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经记者 孟庆建 发自深圳

2月10日,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发改委”)宣布对高通处以人民币60.88亿元罚款,并为智能手机厂商授权使用其技术设定了费率。高通总裁对判决表示,我们很高兴看到,调查已经结束。

此次处罚也成为迄今中国反垄断最大一笔罚款。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副局长卢延纯接受央视财经记者采访表示:按照法律的规定,从发出正式的处罚之日起十五日内,高通公司要把罚款上交中央财政。

高通周一发表声明称,发改委判决该公司违反了中国反垄断法,并表示该公司并未对此判决提出异议。声明称,高通被处以人民币60.88亿元(约合9.75亿美元)罚款。另外,发改委还为中国手机厂商使用高通芯片设计的版税费用设定了条款。

手机联盟中国秘书长王艳辉表示,发改委对高通提出的 政改方案中,将此前高通公司推行的“反授权协议”正式取消。 缺少专利手机厂商的保护伞消失,未来这些厂商很可能面临其他厂商发起的专利诉讼。但短期看,国产手机不会爆发专利战。

以下为这份整改方案的核心内容:

·高通将会为旗下3G和4G基础专利提供不捆绑其他专利的独立授权选择,同时在专利授权谈判时,公司将会提供一份详细的专利清单。如果高通寻求与中国某家被许可方进行交叉授权谈判,公司将会在谈判中保证诚信和提供公平权益。

·对于获得高通3G和4G基础专利授权,并只销往中国市场的品牌设备,高通授权费收取标准:3G设备为5%(包括3G/4G多模式设备),4G设备为3.5%(包括3模式LTE-TDD设备),这项标准不适用于CDMA或WCDMA技术,后两者的专利费标准起点为总设备销售额度65%。

·在2015年1月1日前生产,并面向中国市场的品牌设备,高通将为这些设备(专利许可方)提供一个选择执行新标准的机会。

·高通将不会条件性区分基带芯片的销售属性——销售给签署了授权协议,但被发改委认定不合理的客户;或签署了协议但并不认为不合理的客户。不过,此项规定并不表明高通将向不获得授权的厂商出售芯片,也并不适用于任何拒绝根据授权协议向高通汇报设备销量的客户。

此外,发改委对高通开出的罚单为60.88亿元人民币(约合9.75亿美元)。高通表示将不再对金额提出质疑,并将会在发改委规定的期限内全数付清。

“我们很高兴看到,调查已经结束了。我们相信,我们的授权业务在中国市场是出于良好地位的。中国市场增长迅速,我们的3G/4G技术被广泛采用。”高通总裁德雷克·阿伯利(Derek Aberle)表示,“对于中国国家发改委对高通技术的价值、重要性以及贡献的认可,我们表示感谢,我们期盼在未来的中国市场中继续获得支持。”

“在中国移动和半导体产业的成功道路上,高通多年来一直扮演着一个重要的角色。我们期盼在当前的基础上继续增进在中国市场的投资、参与和发展。”高通CEO史蒂夫·莫伦科波夫(Steve Mollenkopf)表示,“我们对于和解方案的达成表示高兴,这清扫了我们在中国业务的不确定性,我们现在可以将全部精力和资源放在支持我们的中国客户及合作伙伴等方面了。我们的前面充满了机遇。”

基于上述和解方案的达成,高通今天更新了截至2015年9月27日的财年预期业绩:

·营收:预计为263亿美元至280亿美元,此前预期为260亿美元至280亿美元。

·GAAP摊薄后每股收益:预计为3.56美元至3.76美元(其中包括了与中国国家发改委达成和解后约9.75亿美元的罚金,或每股0.58美元),此前预期为4.04美元至4.34美元。

·Non-GAAP摊薄后每股收益:预计为4.85美元至5.05美元(未计算与中国国家发改委的罚款款项),此前预期为4.75美元至5.05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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