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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浩明:我们需要什么样的做市商

2014-08-19 00:42:43

◎桂浩明

新三板做市商工作将于本月正式启动。届时,中国资本市场上也就第一次有了权益类资产的做市商,历史也将翻开新的一页。

很多人尽管浸淫市场多年,但是对做市商却比较陌生,有的人还以为这是机构公开“坐庄”。所谓做市商,并非机构在某个证券上“坐庄”,自买自卖操纵股价,以达到低位买进,拉到高位后出货的目的。真正意义上的做市商,是通过专业的研究,给相关证券提出合理的价格波动区间,并且进行相应的买卖交易活动,以维持其必要的流动性,让投资者了解这个股票,也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支持。

在海外市场,做市商非常常见。美国纳斯达克市场就规定,凡在那里上市的公司,在经营业绩上可以亏损,但股票一定要有几个做市商。这些做市商的存在不是给股票 “坐庄”,而是来帮助其定价,活跃交易,推动其发展。由于各方面原因,在我国资本市场长期没有实施做市商制度。尽管在本世纪初,债券市场上开始尝试实施做市商制度,要求主承销商提供双向报价等,但真正参与的并不多,而且因为仅限于固定收益类资产,其影响就十分有限。在股票的主板市场上,一方面活跃度比较高,另外本身也没有真正形成良好的理性投资氛围,在这种情况下再搞做市商就显得没有相应的条件了。

对于新三板来说,却有着实施做市商制度的必要性。去年以来,我国的新三板获得了巨大发展,目前挂牌公司数量已经超过千家,越来越多的投资者开始关注这个市场。然而,新三板也存在符合条件的投资者数量不多,股份的流动性差以及定价机制不够合理等问题。客观上,由于大量的股份不具备连续交易的条件,同时也因为参与者少,“场外因素”在股份定价上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因此其尽管容易异常波动,要取得合理定价相对比较困难。这样一来,也使得新三板公司在融资与再融资,以及收购兼并过程中因为缺乏合理的价格而陷入困境。另外,流动性不足也令很多公司的股份转让困难,挂牌的意义得不到真正的体现。

在新三板中,就有必要搞做市商制度,让一些券商充当起做市商的角色,为有此需求的公司提供做市商服务。据了解,现在已经有60多家券商获得了做市商资格,同时也有10多家新三板挂牌公司提出由原先的协议转让公司更改为做市转让公司,即以后其股份转让以做市形式进行,并且为满足做市商制度的需要,启动了对相关券商进行股份增发等工作。如果不出意外,在8月底人们就将看到我国的做市商制度在新三板市场上正式起步,这对于完善中国资本市场的制度体系,无疑将起到十分积极的作用,意义不小。

我们现在所推出的做市商制度,主要是通过双向报价和交易,达到既活跃市场,又平抑股价异常波动的作用。其更深层次的作用在于通过为挂牌公司提供相对专业和公允的估值和报价,为其引入新的外部投资者,申请银行贷款以及进行股权质押融资等提供定价参考。因此,它既着眼于提升挂牌公司的流动性,同时又不是简单地只是为了促进股份的流动,而是要为企业的长期发展创造条件。所以,好的做市商不会把做市的股份价格抬得很高,也不会让其跌得很惨,更不会试图通过做市交易而大赚其中的差价,它的目的就是为企业合理定价服务,为投资者理性投资服务。能够做到这一点的做市商,正是现在我们所需要的,也是中国资本市场发展过程中所不可或缺的一支力量。至于说参与做市的券商是否会因此而开辟出新的巨大的利润增长点,获得超额收益,至少现在看来还是不那么现实的。而这一点,也是现在关注做市商的投资者所应该了解的。

(作者为申万研究所市场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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