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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达新材拟购城市之光30%股权

2014-06-12 00:16:27

每经编辑|每经记者 宋戈    

每经记者 宋戈

今日,宏达新材(002211,收盘价5.7元)公告,公司与自然人袁友伦及北京城市之光园林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城市之光)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公司拟以评估价3.23亿元受让城市之光30%股权。

资料显示,城市之光是由北京市园林局于1998年12月成立的园林绿化公司,其具有代表性的作品有天安门广场节日景观绿化工程,北京市市政府景观绿化工程等。该公司2013年经审计后的营业收入为9.47亿元。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2014年4月24日,公司曾意向以3.34亿元价格收购城市之光20%股权,袁友伦和管理层股东对2014年~2016年的扣非净利润预测为1.52亿元、2亿元和2.8亿元(总额6.32亿元)。

然而此次经评估收购时,上市公司用3.23亿元将收购30%股权,另外公司提及,此次正式《股权转让协议》,袁友伦和城市之光管理层股东对城市之光未来发展充满信心,因此调高了2014年、2015年盈利预测。但考虑到2016年行业竞争加剧的可能性,袁友伦和城市之光管理层股东从谨慎的原则考虑,适当调低了2016年盈利预测。袁友伦和管理层股东对2014年~2016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预测分别为1.7亿元、2.17亿元和2.5亿元,承诺差额按照证监会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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