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网 2014-05-28 08:38:53
每经编辑|陈小雨
每经记者 李智
昨日(5月27日),永安药业(002365,sz)发布了一则重大经营合同,引起的各方的关注。不过在短短一天之后,公司就开始主动提示合同中蕴藏的风险。
永安药业昨日公告,公司与湖北凌安科技签署与生产经营相关的重大合同。公司对凌安科技环氧乙烷产品的基本供货量为每日60吨,交易价格参照中石化华中销售分公司出厂价上浮不超过100元/吨作为含税出厂价。而按目前环氧乙烷市场价格估计,永安药业预计本次合同总金额约为2.33亿元,超出永安药业2013年经审计营业收入的30%。
今日,永安药业又发布风险提示公告,称由于凌安科技注册资本仅为200万元,规模较小,且于2014年3月24日才取得潜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可能存在合同不能履约的风险。
永安药业还指出,由于仍处于设备调试、试产阶段,凌安科技可能因设备运行不正常,存在无法完全履行合同的风险。另外,凌安科技生产经营及产品的市场销售情况将影响本合同项下约定的供货数量。凌安科技可能存在因经营不正常,降低合同约定的需求量;若公司环氧乙烷生产不正常,亦可能影响供货数量。
永安药业同时强调,为控制相关风险,尽可能减少公司货款损失,公司与凌安科技在合同中约定,10天为一个结算周期,结算方式为现金,若凌安科技逾期未支付货款,公司有权拒绝供货。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永安药业次此与凌安科技的合作中,或许没有太大的风险,但是最终合作金额能否达到协议水平,确实是一个不小的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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