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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中国停牌前暴涨 阿里入股疑“走漏风声”

2014-03-12 02:57:01

昨日(3月11日)晚间,文化中国传播发布公告,向阿里巴巴发行124.9亿股新股,相关股份总值约为62.4亿港元。

每经编辑 每经记者 牟璇 贾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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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经记者 牟璇 贾丽娟

“阿里概念股”又诞生一家,这就是港交所上市的文化中国传播(01060,HK)。昨日(3月11日)晚间,文化中国传播 (以下简称文化中国)发布公告,向阿里巴巴发行124.9亿股新股,相关股份总值约为62.4亿港元。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发现,现在沾上阿里、腾讯的概念股都会暴涨,但蹊跷的是,文化中国在停牌公告前的十多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似乎已被“先知先觉”的资金离奇爆炒,十多个交易日股价上涨了一倍。那么,联手阿里这一重大的利好是否有提前泄露之嫌?股价的暴涨,是否又存在内幕交易之嫌?

阿里62亿港元入股

昨日晚间,在港上市的文化中国发布公告称,阿里巴巴集团将以62.44亿港元认购公司扩大后已发行股本的60%,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而原股东董平、赵超所持股份将分别降为9.17%及1.62%,腾讯持股降为3.16%。

公告显示,与阿里巴巴的磋商是从今年2月13日开始,3月8日,公司与认购方订立协议,阿里巴巴集团透过旗下全资拥有的AlibabaInvestmentLtd.认购公司约124.9亿股新股,发行价每股0.5港元,认购价较公司2月底停牌前最后报价0.64港元折让约22%。认购总金额为62.44亿港元。公司股票将于今日复牌。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到,文化中国主要从事媒体相关业务,包括策划、制作、出版、投资、发行电视剧及电影等,曾投资了《西游降魔篇》等票房大热的电影。公司称,所得款项将用作一般营运资本金,或于商机出现时作投资用途。未来将与阿里巴巴建立一个策略委员会,以探索线上娱乐及媒体相关领域的未来商机。但目前仅处于探索性讨论阶段,尚未订立任何协议。

近期,不论是在A股还是港股,只要沾上腾讯或者阿里,股价几乎都暴涨,这些股票也被投资者戏称为“双马概念股”。最有代表性的是短短一个多月股价上涨9倍的中信21世纪(00241,HK),阿里13亿港元入主消息刚刚发出,公司股价应声而起,单日即上涨372.29%,其后的一个多月时间,公司股价较停牌前已经上涨了882.67%,令人瞠目结舌。

停牌前股价暴涨一倍

对文化中国而言,阿里入股算是一个巨大利好,然而文化中国在2月25日停牌之前,股价就已经提前暴涨,且停牌前几日更是明显放量异动。在2月6日之前,文化中国的股价一直处于弱势,2月5日甚至最低触及0.29港元。自2月6日起公司股价出现了较为明显的反转,当天文化中国上涨了8.33%,结束了此前公司股价不断触底的态势。直至2月14日,文化中国开始温和加速上涨,到停牌前连收了7根大阳线,其中,2月20日公司股价暴涨了24.39%,2月21日再度放量上涨7.84%,2月24日截至12点,公司股价继续上涨了21.82%,至0.67港元。

在2月6日~2月24日的13个交易日里,文化中国的股价涨幅达到了106.15%。而在此期间,文化中国并没有发布任何利好的公告,并且在行业层面上,也没有重大政策的发布利好影视传媒行业。另一方面,无论是港股的相关传媒影视股比高集团(08220,HK)、中国3D数码(08078,HK)、寰亚传媒、中国星集团,还是A股上市的传媒影视股华谊兄弟(300027,SZ)、光线传媒(300251,SZ),在同一时间段内,都并未出现股价暴涨。

因此,在公开信息没有出现对公司基本面产生较大预期变化的情况下,文化中国的股价离奇上涨显得非常蹊跷。2月24日中午12点30分,公司发布了不寻常价格/成交量变动的公告指出,公司董事会知悉公司近日的股价上升,作出在相关情况下有关公司的合理查询后,除公司正与独立第三者就若干可行交易进行初商外,董事会确认并没有知悉导致该价格变动的任何原因。

在此份公告中,公司首度提到,与独立第三者就交易进行了初商,但并未提到对象是阿里巴巴。但午盘开盘后,公司股价继续上涨,盘中最高价达到0.71港元。收盘时,公司最终报于0.64港元。

律师称涉嫌内幕交易

毋庸置疑,10多个交易日股价翻倍的谜团,直至昨日夜间才被一则阿里巴巴入股的消息解开。然而在公告前公司股价的暴涨,是否存在消息提前泄露之嫌?

针对此事,河北功成律师事务所薛洪增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阿里巴巴60多亿港元的入股,对文化中国来说应该是重大利好,这是一个重大的事件,涉及金额巨大,事件形成肯定是有一个过程的,不可能是突然就达成协议。那么,这个重大事件从形成到公开都属于内幕消息敏感期,在内幕消息敏感期任何掌握、接触、知晓内幕信息的人,都不能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否则就构成内幕交易,内幕交易是违法的,侵害了公众的公平交易权,这在全球证券市场都是同样违法的。在重大利好公布前股价又出现暴涨,这是有涉嫌内幕交易的嫌疑的。

上海杰赛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志斌向记者表示,全球范围内,对于内幕交易的定义都是差不多的,内幕交易是指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利用内幕消息进行不对称的交易,以违法获取利益或逃避损失。从文化中国的情况来看,股价波动如此剧烈和异常,有内幕消息泄露的可能性。对此,追究的办法一般是通过查询上市公司及相关方高管及关联人的股票账户,来获得更多信息。

此外,记者也联系到上海新望闻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宋一欣、以及北京市问天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张远忠,上述两位律师也均表示有内幕交易之嫌。

港交所如何彻查内幕交易

若消息泄露的嫌疑未能洗脱,香港证监会将做出什么举措?

“市场失当行为”是香港证券法的一个重要概念,指对整体证券及期货市场的健全及公平运作有负面影响的活动,这些活动会对市场或市场价格造成一个虚假或误导的表象。“市场失当行为”包括内幕交易、操纵股票市场、虚假交易、操纵证券或期货合约价格、披露不合法的证券或期货合约交易资料、披露虚假及误导资料等六项。

据香港证监会2012年6月发布的 《内幕消息披露指引》,“内幕消息”是指就某上市法团而言,关于该法团的、该法团的股东或高级人员的、该法团的上市证券或该等证券的衍生工具的具体消息或资料,以及并非为惯常进行该法团上市证券交易的人所知,但若被普遍所致,则会对价格造成重大影响的具体消息或资料。

在中国香港,证监会负责对内幕交易的行为进行侦查及调查,旗下的法规执行部、市场监察部等部门会联手监管内幕交易。遇有可疑情况,他们会与有关人士会面并向券商查询、索取可疑的交易记录及相关客户资料。证监会完成调查后,如果认为案件值得跟进,会考虑在法院提出刑事诉讼,或将涉嫌违规行为的报告转交特区财政司司长,以考虑是否在市场失当行为审裁处提起民事诉讼。

这里要提到香港的一个特殊部门:“市场失当行为审裁处 (以下简称审裁处)”。该处于2003年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的条文成立,审裁处的主席是由特区行政长官根据终审法院首席法官的建议委任。

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252条,特区政府财政司司长在考虑证监会作出的报告或律政司司长作出的通知之后,或在其他情况下,如果觉得曾发生或可能曾发生市场失当行为,就可以在审裁处进行研讯程序,审裁处则有司法管辖权了解及裁定与市场失当行为有关的任何问题或争议点。

去年7月,香港证监会公布,已经针对私募基金老虎亚洲(TigerAsia)的三名人员,向香港“市场失当行为审裁处”提起研讯程序。据悉,这是香港证监会首次直接向市场失当行为审裁处提起研讯程序。案件至今还在审理当中。

一旦被确定为内幕交易,后果非常严重。2008年7月17日,《证券及期货条例》颁布以来的首宗个人“内幕交易罪”案完成定罪——熊丽美利用内幕消息避免了6万多港元的投资损失,代价是20万港元罚款及6个月监禁(缓刑2年)。2009年9月,摩根士丹利前亚洲区董事总经理兼中国区固定收益部主管杜军被裁定犯有9项内幕交易罪和1项唆使他人进行内幕交易罪,入狱7年并缴罚款2332万港元,5年内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不得参与任何市场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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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经记者牟璇贾丽娟 “阿里概念股”又诞生一家,这就是港交所上市的文化中国传播(01060,HK)。昨日(3月11日)晚间,文化中国传播(以下简称文化中国)发布公告,向阿里巴巴发行124.9亿股新股,相关股份总值约为62.4亿港元。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发现,现在沾上阿里、腾讯的概念股都会暴涨,但蹊跷的是,文化中国在停牌公告前的十多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似乎已被“先知先觉”的资金离奇爆炒,十多个交易日股价上涨了一倍。那么,联手阿里这一重大的利好是否有提前泄露之嫌?股价的暴涨,是否又存在内幕交易之嫌? 阿里62亿港元入股 昨日晚间,在港上市的文化中国发布公告称,阿里巴巴集团将以62.44亿港元认购公司扩大后已发行股本的60%,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而原股东董平、赵超所持股份将分别降为9.17%及1.62%,腾讯持股降为3.16%。 公告显示,与阿里巴巴的磋商是从今年2月13日开始,3月8日,公司与认购方订立协议,阿里巴巴集团透过旗下全资拥有的AlibabaInvestmentLtd.认购公司约124.9亿股新股,发行价每股0.5港元,认购价较公司2月底停牌前最后报价0.64港元折让约22%。认购总金额为62.44亿港元。公司股票将于今日复牌。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到,文化中国主要从事媒体相关业务,包括策划、制作、出版、投资、发行电视剧及电影等,曾投资了《西游降魔篇》等票房大热的电影。公司称,所得款项将用作一般营运资本金,或于商机出现时作投资用途。未来将与阿里巴巴建立一个策略委员会,以探索线上娱乐及媒体相关领域的未来商机。但目前仅处于探索性讨论阶段,尚未订立任何协议。 近期,不论是在A股还是港股,只要沾上腾讯或者阿里,股价几乎都暴涨,这些股票也被投资者戏称为“双马概念股”。最有代表性的是短短一个多月股价上涨9倍的中信21世纪(00241,HK),阿里13亿港元入主消息刚刚发出,公司股价应声而起,单日即上涨372.29%,其后的一个多月时间,公司股价较停牌前已经上涨了882.67%,令人瞠目结舌。 停牌前股价暴涨一倍 对文化中国而言,阿里入股算是一个巨大利好,然而文化中国在2月25日停牌之前,股价就已经提前暴涨,且停牌前几日更是明显放量异动。在2月6日之前,文化中国的股价一直处于弱势,2月5日甚至最低触及0.29港元。自2月6日起公司股价出现了较为明显的反转,当天文化中国上涨了8.33%,结束了此前公司股价不断触底的态势。直至2月14日,文化中国开始温和加速上涨,到停牌前连收了7根大阳线,其中,2月20日公司股价暴涨了24.39%,2月21日再度放量上涨7.84%,2月24日截至12点,公司股价继续上涨了21.82%,至0.67港元。 在2月6日~2月24日的13个交易日里,文化中国的股价涨幅达到了106.15%。而在此期间,文化中国并没有发布任何利好的公告,并且在行业层面上,也没有重大政策的发布利好影视传媒行业。另一方面,无论是港股的相关传媒影视股比高集团(08220,HK)、中国3D数码(08078,HK)、寰亚传媒、中国星集团,还是A股上市的传媒影视股华谊兄弟(300027,SZ)、光线传媒(300251,SZ),在同一时间段内,都并未出现股价暴涨。 因此,在公开信息没有出现对公司基本面产生较大预期变化的情况下,文化中国的股价离奇上涨显得非常蹊跷。2月24日中午12点30分,公司发布了不寻常价格/成交量变动的公告指出,公司董事会知悉公司近日的股价上升,作出在相关情况下有关公司的合理查询后,除公司正与独立第三者就若干可行交易进行初商外,董事会确认并没有知悉导致该价格变动的任何原因。 在此份公告中,公司首度提到,与独立第三者就交易进行了初商,但并未提到对象是阿里巴巴。但午盘开盘后,公司股价继续上涨,盘中最高价达到0.71港元。收盘时,公司最终报于0.64港元。 律师称涉嫌内幕交易 毋庸置疑,10多个交易日股价翻倍的谜团,直至昨日夜间才被一则阿里巴巴入股的消息解开。然而在公告前公司股价的暴涨,是否存在消息提前泄露之嫌? 针对此事,河北功成律师事务所薛洪增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阿里巴巴60多亿港元的入股,对文化中国来说应该是重大利好,这是一个重大的事件,涉及金额巨大,事件形成肯定是有一个过程的,不可能是突然就达成协议。那么,这个重大事件从形成到公开都属于内幕消息敏感期,在内幕消息敏感期任何掌握、接触、知晓内幕信息的人,都不能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否则就构成内幕交易,内幕交易是违法的,侵害了公众的公平交易权,这在全球证券市场都是同样违法的。在重大利好公布前股价又出现暴涨,这是有涉嫌内幕交易的嫌疑的。 上海杰赛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志斌向记者表示,全球范围内,对于内幕交易的定义都是差不多的,内幕交易是指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利用内幕消息进行不对称的交易,以违法获取利益或逃避损失。从文化中国的情况来看,股价波动如此剧烈和异常,有内幕消息泄露的可能性。对此,追究的办法一般是通过查询上市公司及相关方高管及关联人的股票账户,来获得更多信息。 此外,记者也联系到上海新望闻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宋一欣、以及北京市问天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张远忠,上述两位律师也均表示有内幕交易之嫌。 港交所如何彻查内幕交易 若消息泄露的嫌疑未能洗脱,香港证监会将做出什么举措? “市场失当行为”是香港证券法的一个重要概念,指对整体证券及期货市场的健全及公平运作有负面影响的活动,这些活动会对市场或市场价格造成一个虚假或误导的表象。“市场失当行为”包括内幕交易、操纵股票市场、虚假交易、操纵证券或期货合约价格、披露不合法的证券或期货合约交易资料、披露虚假及误导资料等六项。 据香港证监会2012年6月发布的《内幕消息披露指引》,“内幕消息”是指就某上市法团而言,关于该法团的、该法团的股东或高级人员的、该法团的上市证券或该等证券的衍生工具的具体消息或资料,以及并非为惯常进行该法团上市证券交易的人所知,但若被普遍所致,则会对价格造成重大影响的具体消息或资料。 在中国香港,证监会负责对内幕交易的行为进行侦查及调查,旗下的法规执行部、市场监察部等部门会联手监管内幕交易。遇有可疑情况,他们会与有关人士会面并向券商查询、索取可疑的交易记录及相关客户资料。证监会完成调查后,如果认为案件值得跟进,会考虑在法院提出刑事诉讼,或将涉嫌违规行为的报告转交特区财政司司长,以考虑是否在市场失当行为审裁处提起民事诉讼。 这里要提到香港的一个特殊部门:“市场失当行为审裁处(以下简称审裁处)”。该处于2003年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的条文成立,审裁处的主席是由特区行政长官根据终审法院首席法官的建议委任。 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252条,特区政府财政司司长在考虑证监会作出的报告或律政司司长作出的通知之后,或在其他情况下,如果觉得曾发生或可能曾发生市场失当行为,就可以在审裁处进行研讯程序,审裁处则有司法管辖权了解及裁定与市场失当行为有关的任何问题或争议点。 去年7月,香港证监会公布,已经针对私募基金老虎亚洲(TigerAsia)的三名人员,向香港“市场失当行为审裁处”提起研讯程序。据悉,这是香港证监会首次直接向市场失当行为审裁处提起研讯程序。案件至今还在审理当中。 一旦被确定为内幕交易,后果非常严重。2008年7月17日,《证券及期货条例》颁布以来的首宗个人“内幕交易罪”案完成定罪——熊丽美利用内幕消息避免了6万多港元的投资损失,代价是20万港元罚款及6个月监禁(缓刑2年)。2009年9月,摩根士丹利前亚洲区董事总经理兼中国区固定收益部主管杜军被裁定犯有9项内幕交易罪和1项唆使他人进行内幕交易罪,入狱7年并缴罚款2332万港元,5年内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不得参与任何市场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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