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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人”优道投资:公司是项目融资平台 4亿元已给国创能源

2014-02-28 01:49:19

每经编辑 每经记者 赵笛 郑佩珊    

每经记者 赵笛 郑佩珊

4亿元的理财资金都去哪儿了?

从优道投资给《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的回复来看,优道投资称这4亿元资金募集后就已转给了国创能源,其中优道投资出资的1亿元也在其中。“我们有相关凭证可以提供给投资者本人,至于国创能源对该笔资金如何处理,我们对此无权进行监督。”

优道投资称,作为融资平台,接受项目方融资。优道投资与国创能源之间签订了针对这个定增项目的融资协议,所以优道在融资完成后打款给对方。

业内人士表示,作为基金管理方,优道投资随意将钱款打进别人账户且而未获得任何相关凭证,这不禁令人汗颜。优道投资是否能真的将资金转给了国创能源不得而知,但有一点可以确认——国创能源在还未获得批文的情况下,法律程序上是不允许其开始募集资金的。

优道投资:有定增项目融资协议

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显示:拟定的投资项目为国创能源 (600145,收盘价4.78元)定向增资发行股票项目或经证监会正式核准的其他项目。

其拟定投资方式为:拟以国创能源20日均线90%的折扣价格4.56元/股为单价认购国创能源8771万股非公开发行股票。

在合同中,优道投资已经明确了其资金用途以及投资方式,即购买8771万股国创能源非公开发行股票。根据优道投资的回复来看,优道投资已经将该笔专款专用的资金事先打给国创能源。

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沈国权律师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指出,“根据法律来看,不符合程序。在上市公司尚未获得股票定向增发批文的情况下,募集资金是不允许事先打给上市公司的。”

沈国权还补充说道,“你作为GP(基金管理公司)把资金打给上市公司之后无非就是获得债权或者股权,也就只有这两种投资方式,你不可能就说钱没了,对方还不出了,那你至少会有债权或者股权的凭证在手。”

值得注意的是,当《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优道投资,询问这笔钱是专款专用,在国创能源定增没有通过证监会审核的情况下,该笔资金为何就能到了国创能源的账上?

优道投资的回复:优道投资作为融资平台,接受项目方融资,优道投资与国创能源之间签订了针对这个定增项目的融资协议,所以优道在融资完成后打款给对方。该协议中约定了项目到期后的回购及利率,但具体融资协议不便对外公开。

律师:定增未获批募资行为违法

优道是否采用了追回资金的措施?优道投资称,在该产品到期前、延期后以及目前,一直在跟国创能源进行沟通,希望国创将这笔资金包括本息一起兑付,但国创没有给予具体答复。

极为矛盾的是,国创能源方面却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回复,与优道投资从未有过任何合作。

事实是否真如优道投资所说其与国创能源有过沟通?国创能源董秘王强表示,上市公司层面从未与优道有任何关系。

优道作为资金管理方,为何在尚未获得任何股权的情况下,就把资金打给了上市公司?分析人士认为,从逻辑上和法律程序上都难以说通。

“假设优道投资与上市公司之间真的存在融资协议,但如今兑付期限已到,作为基金管理者,就应该主动去要求返还资金,甚至诉诸法律。”一名北京信托人士向记者指出,但至今优道始终无所作为。

优道投资一直宣称手中有一份与国创能源私下签订的融资协议,并以此为证,宣称已经将款打进了上市公司国创能源的账户。

沈国权律师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在没有获得证监会定向增发批文的情况下,任何募集资金的行为都是违法的。”这也就意味着,优道投资此前向国创能源打款的行为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而且优道投资也未按照合同,将这笔钱用于购买国创能源定向增发的股权。“专款专用意味着GP需要将钱投资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但是优道投资却将该笔款项用作他用,这个就可能涉及到非法挪用资金。”沈国权律师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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