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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业绩考核将进行四方面探索 严禁踩损害股东价值等红线

新华网 2013-12-29 16:02:42

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黄淑和在29日举行的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工作会议上说,国资委将就中央企业业绩考核进行四方面探索。

新华网北京12月29日电(记者 何宗渝、马姝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提出了一系列新思路、新任务、新举措,作为企业生产经营的“指挥棒”,业绩考核办法也必须进行相应调整。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黄淑和在29日举行的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工作会议上说,国资委将就中央企业业绩考核进行四方面探索。

以管资本为主进一步深化经济增加值考核

三中全会提出,要“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这要求国资监管要更加重视资本的价值形态和配置效率,而经济增加值考核就是实现国有资本价值创造的重要引导手段。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深化经济增加值考核,着力在引导企业资本投向更加合理、资本结构更加优化、资本纪律更加严格、资本效率进一步提高上下功夫。”黄淑和说。

他要求,中央企业要注重资本投向,将资本更多投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重点提供公共服务、发展重要前瞻性战略性产业、保护生态环境、支持科技进步、保障国家安全。要注重资本回报,对资本回报长期低于最低回报要求且无发展前景的资产,要有序退出;对长期不分红、无控制权的股权投资,应制定专项处理方案。要注重资本纪律,严禁踩了损害股东价值、超越风险承受能力等方面的红线。

 

责编 刘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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