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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七条”欲破健康服务业“玻璃门”民资有望掘8万亿“金矿”

2013-10-15 00:50:56

每经编辑 每经记者 金微 发自北京    

每经记者 金微 发自北京

社会资本进入健康服务领域的“玻璃门”或将进一步打破。

昨日(10月14日),国务院发布的《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称《意见》),从鼓励扩大供给、刺激消费需求两个维度提出了放宽市场准入、加强规划布局和用地保障、完善财税价格政策等七条具体措施。《意见》明确要求清理对民资的不合理规定,“凡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入的领域都要向社会资本开放”。《意见》估计,到2020年中国健康服务业总规模达到8万亿元以上,成为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重要力量。

有专家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随着各种歧视或不合理条款的打破,社会资本进入健康服务业的步伐大大加快,有望在8万亿元中挖得更多“金矿”。

《意见》勾画了健康服务业未来几年的发展蓝图,到2020年,基本建立覆盖全生命周期、内涵丰富、结构合理的健康服务业体系,打造一批知名品牌和良性循环的健康服务产业集群,并形成一定的国际竞争力,基本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服务需求。将加快形成多元办医格局,大力支持社会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进一步放宽中外合资、合作办医条件,逐步扩大具备条件的境外资本设立独资医疗机构试点。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医疗服务领域开放力度加大,实行“非禁即入”,凡是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入的领域,都要向社会资本开放;凡是对本地资本开放的领域,都要向外地资本开放。

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教授刘国恩表示,“这需要解决很多体制方面的问题,此次国务院出台的文件,有针对性地破除民营资本的壁垒。”

上述发改委人士表示,各地要进一步规范、公开医疗机构设立的基本标准、审批程序,严控审批时限,下放审批权限,及时发布机构设置和规划布局调整等信息,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采取招标等方式确定举办或运行主体。

除了放宽市场准入,上述 《意见》还提出,“优化投融资引导政策、完善财税价格政策、完善健康服务法规标准和监管”等具体措施。在投融资方面,支持符合条件的健康服务企业上市融资和发行债券。鼓励各类创业投资机构和融资担保机构对健康服务领域创新型新业态、小微企业开展业务。“创新健康服务业利用外资方式,有效利用境外直接投资、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优惠贷款、国际商业贷款。”

公开资料显示,2012年,全球健康产业规模达118157.09亿美元。其中,2012年中国健康产业总体保持平稳增长,产业规模达到70155.44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5.68%。

在日前举办的中国国际健康养生服务产业创新发展高端论坛上,多位与会行业专家及商界人士表示,在全球老龄化趋势加快、亚健康状态日益普遍的背景下,健康服务产业将逐渐成为经济发展强有力的新支撑。中国正经历经济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未来健康服务产业也将迎来巨大的增长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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