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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有能源澄清“采矿权0元转让”质疑 17日复牌

每经网 2013-09-16 20:53:14

每经记者 赵春燕 发自北京

备受质疑的23.58亿收购的采矿权被下属子公司“0元转让”一事,在连续三个交易日停牌之后,大有能源发布相关报道说明,并宣告17日复牌。

16日晚间,大有能源(600403.SH)发布针对于关于日前23.58亿采矿权被0元转让的报道事项说明公告。

上周,有媒体报道,大有能源利用去年定向增发募资收购的天峻义海聚乎更矿区一露天煤矿首采区采矿权在今年2月份被天峻义海公司以0元价格转让给了和大有能源没有任何关联的青海木里煤业集团,报道认为大有能源涉嫌采矿权存在瑕疵及隐瞒采矿权转让等重大事项。

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上述采矿权针对的矿区,大有能源一直在开采中,而且利润丰厚,彼时,接受记者采访的大有能源人士针对采矿权被0元转让一事似乎并不知情。此后,大有能源连发三个停牌公告,称在对此时间进行核实。

大有能源在公告中解释称,2013年2月1日,青海省国土厅发布公示,天峻义海拟将聚乎更采矿权转让给木里煤业集团,协议转让价格为零元。这是根据青海省政府关于木里矿区总体规划开发建设的相关要求,天峻义海与木里煤业集团签署《采矿权转让合同》而进行公示的。零价格转让,未进行评估作价,是应整合需要而非市场化交易。所以转让后,天峻义海仍是采矿权所属煤矿的开发和经营主体,并享有全部收益。

大有能源同时强调,子公司天峻义海一直在经营管理该煤矿并享有收益,表明采矿权所代表的开发权和收益权等实际权利本质上并未转让,公司仍是采矿权所属煤矿的开发和经营主体,并享有全部收益。

据悉,合法的采矿权应是实际权利人与许可证所有人应一致。但是聚乎更矿权实际权利与采矿证所有人不一致的状况,为此,大有能源表示,“为保障天峻义海合法经营,青海木里煤业作出承诺:在木里矿区整合及证照管理理顺之前,由天峻义海继续生产、经营聚乎更一露天煤矿首采区并享有生产经营收益。”

大有能源还表示,公司已向青海省有关方面提出请求并积极协调,尽早办理合法权证,消除矿权权属瑕疵,确保从根本上保障公司的持续经营及合法权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责编 吴永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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