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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受理首位居民自发电“卖电”业务 每度0.4元

新华网 2013-04-04 17:25:19

记者从天津滨海供电分公司了解到,继日前受理了首例居民“自发电”并网申请后,又受理了首个个人“卖电”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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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天津4月4日电 记者从天津滨海供电分公司了解到,继日前受理了首例居民“自发电”并网申请后,又受理了首个个人“卖电”业务。

目前,天津滨海新区居民上网“卖电”价格,暂执行天津地区脱硫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统一标准为每千瓦时(度)0.4118元,略高于发电厂电价。

据了解,这户居民在自家空间内安装了自发电设备,并通过了电力部门的核准。目前,中新天津生态城内投用了我国首个智能电网综合示范系统,证明对于个人发电并网有较好的适应性。随着智能电网的推广,个人发电并网有望在更多地区实现。

当地电力公司工作人员介绍,对于居民申请并网,有业主委员会的,需要提供业主委员会及相邻居住业主同意安装的证明,并承诺材料的真实性。

据悉,居民自发设备电可包括太阳能、天然气、生物质能、风能、地热能等多种类型。

责编 陈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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